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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經歷過的事,你必再經歷
時隔三年,我再寫長篇小說,一切像是世道輪迴。
換了一臺電腦,換了一個房間,在這期間甚至喜歡過的人都換了幾個,沒有改變的是Word熟悉的頁面,還有通宵達旦的失眠。
人生中與你最久的只有自己,我曾經講過這樣的話,但現在我要加一個字尾——還有那些選中了你的事情。
我用了一些時間領悟這件事。
十六歲在雜誌上發表第一篇短篇小說,一直到現在,十年過去了,我還在寫,並且因為這件事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走的路跟大多數與我同齡的人都不相同,曾經我以為是我選擇了寫作,而今我相信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寫作選擇了我。
命運強於意志,我年紀越大越相信這一點。
十年的時間裡我做了一些什麼事情,我在這個夜晚想要詳盡地回顧一下卻只感覺到了迷茫和徒勞。
當然我確信能夠找到很多證據,只要我願意的話。
硬碟裡幾十上百萬字的文件,幾十G的照片,還有類似於多少支唇膏多少瓶香水多少件冬天的大衣和多少條夏天的裙子,我在某航空公司的累計行程,甚至是淘寶上的購買記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願意認真統計的話,這十年間的一切或多或少是有跡可循的。
但這些事物之外,還發生過什麼,只有命運知道。
2009年的時候我出了第一本書,《深海里的星星》讓很多人認識了我,當年的勒口上放的是一張我戴著鴨舌帽的自拍照,圓鼓鼓的臉,有些傻氣的笑容和眼神,還有那一大段作者簡介的文字——如今看起來簡直不忍直視。
當年,啊,當年,我是把叛逆當標籤貼在身上招搖過市的少女,生怕別人不知道我有多特立獨行,生怕別人不知道我和別人不一樣——哪怕那種不一樣是刻意而為之。
那樣的輕狂和膚淺,令我汗顏。
直到現在,我依然還在做著自己喜歡也讓自己痛苦的事情,我還是相信愛情,雖然一直沒有遇到一個能做我的後盾的人,但我自己能給自己充分的安全感,疲憊的時候沒有肩膀靠,但我相信自己這雙手。
是的,十年過去了,我從不良少女成為了大齡文藝女青年,但叛逆這回事,已經從表面滲透到了我的血液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