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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地說, 春蘭是替朋友來等洪文的。
她身邊那個婦人叫桃花,是多年不見的兒時玩伴。
本來舊友重逢該是值得歡喜的事,奈何兩人抱頭痛哭一場後,又齊齊犯了難。
皆因非但春蘭自己遇人不淑, 桃花嫁的男人也不是東西, 吃喝嫖賭樣樣俱全,本想忍著, 可誰知兒子突然病了。婆家十分吝嗇, 請了兩回大夫看不好就不大上心, 想著有四處求醫問藥的錢倒不如再生一個。
反正疼的是兒媳婦嘛,不用白不用。
可桃花不願意放棄兒子,硬咬牙不鬆口,過了幾日, 男人竟索性領回來一個妖妖嬈嬈的妾, 還口口聲聲叫桃花安心,日後那妾生的孩子只管抱在跟前養著就行……
嘉真長公主自己就是女子, 最聽不得這個, 青雁就替她罵了幾句。
“那樣狼心狗肺的男人,還不如養頭豬殺了吃!”
桃花哽咽道:“民婦實在是沒法子了,那天就想抱著兒子跳河,乾脆死了一了百了, 可無意中聽見來京城做買賣的同鄉說了一嘴, 好像是有個像春蘭的,在城裡支了攤子,買賣很是紅火……民婦就把心一橫,投奔了來。”
她就想著,小地方看不好的病京城未必看不好, 沒準兒就有一線生機呢?
若春蘭在自然好,即便不在,往京城走一遭也算盡了最後一點為孃的心。
但萬萬沒想到京中大夫多,要錢更不少,張口就是好幾兩,便是把他們娘們兒買了也不值啊!
春蘭不斷磕頭,“民婦也沒別的本事,只知道洪太醫醫術高明,可……”
她沒臉說下去了,實在是這事兒做得不地道。
她生意雖紅火,可一直都是薄利多銷,如今又僱了人、賃了鋪面,每月攢下的銀子勘勘夠自己生活,哪裡還有富餘的?雖咬牙替桃花母子看了一回,可吃了藥也不見好,這次,是真的走投無路。
絕望之下,春蘭突然想起來洪文,想著他年輕和善,醫術又高明,不比那些眼睛長到天上去的大夫們,或許能發發善心也未可知。
只是現在洪文身份不比以前,既是太子少師又是長公主駙馬,就算她是個粗鄙村婦也知道必然是極高貴厲害的,難免先怯了三分。
雙方就像天上的雲和地上的泥,人家也不欠自己的,自己巴巴兒湊上去,豈不把人架到火上烤?
但好姐妹的孩子一天天衰弱下去,人命關天,她顧不上那麼多,也只能抓住唯一的救命蛛絲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