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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老遠、直到完全看不見阿卡姆之後柏妮絲才敢停下來透口氣。
她隨便找了一棵樹靠著,大口大口的喘著氣,一臉驚魂未定: “臥槽臥槽臥槽!”
“好多血!我差點就殺了人!”
回想剛剛發生的事情,柏妮絲就感到一陣窒息,她發誓,她只想裝裝逼,從來沒想過要下這麼重的手!
不對,重點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做到的!
戰鬥力相當於一隻雞這句話她可沒騙人,雖然她從小到大沒少打架但是技術卻沒怎麼精進過,剛才完全是身體自己的反應,當她反應過來的時候那刀已經插/進了殺馬特的肩膀。
殺馬特的戰鬥技巧也沒比柏妮絲強得去哪,完全是在橫衝直撞,可是按常理她亦不可能只花一秒就KO了她!
之前那句“讓你知道誰才是你爸爸”也是在裝逼,對付這種瘋婆子絕對不能在嘴巴上落入下風,而且柏妮絲是那種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人,當時看她不順眼就那麼衝口而出了,至於真的跟她對上了怎麼辦?那是之後的事!
柏妮絲知道自己是在作死,可是不作都作了,那唯有一直裝下去啊!
還好她剛剛沒有直接掏槍,不然一槍把那殺馬特斃了,她可要嚇死自己。
不過她總算離開了阿卡姆的範圍,進入了深郊,而且應該不會有人追上來了,就是不曉得要走多遠才能到達市區。
……但是想想看,這裡是哥譚市,她一個女人去市區還不如留在郊外來得安全,可她也總不能在野外生活。
想了想,還是先出去市區再說吧。
柏妮絲沿著大路一直走,確保自己不會迷失方向。
周圍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便是來自天上的大圓月,可是那並沒有提供太多的視野,柏妮絲幾乎是摸黑前進的,能聽到的只有自己走路的聲音,她隔一會兒就摸摸懷裡的槍,冰冷的金屬性質使她稍微安心下來。
這會兒,她敏銳的聽到一些聲音,在寂靜的夜裡尤其刺耳。那是跑車的引擎聲,從聲音就可以想象出那輛開得有多快,柏妮絲沒來得及細想前方的道路就出現了一點光線,是車頭亮起的燈,而且還越來越近。
誰會在大半夜開車來這種地方啊?
柏妮絲想,如果是普通人,她就用槍威脅他下車,自己駕車出去,總比走路要強,大不了用完之後還給車主就是了。
可是,在她看清楚那輛“跑車”長什麼樣之後,這個念頭立即就被打消了,而且生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