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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 林靜才明白,王向陽的怨念為什麼不受超度——他一生沒有做過惡, 卻是勞苦半輩子, 末了又落了這麼個荒謬又可悲的下場。
一個人要是恨到了極致,心裡是容不下任何柔軟的感情的,因此他親手斬斷自己和人世間的一切牽掛,以後, 再沒有什麼東西能喚起他一絲一毫的留戀和好意了。
也許如果他還活著, 若干年以後,時間與經歷會沖淡他心裡的仇恨, 讓他安然地度過這道坎, 可他已經死了。
命都沒了,他再沒有別的可得, 也再沒有別的可失, 靈魂永遠被卡在葬身車輪下的那一刻, 已經入了魔障。
趙雲瀾皺了皺眉, 覺得這件事很難辦——在路邊撿了幾個水果, 揣在兜裡, 難道就該死嗎?哪怕是偷人錢包的, 被逮住了也頂多是個進看守所的罪名, 總不能就地槍斃, 顯然是不至於要命的吧?
可因為這些人貪小便宜, 就這麼把一個好端端地期待著回家過年的老實男人害死了,他難道不該恨嗎?難道不該報仇嗎?放在誰身上, 誰能一笑泯恩仇、釋懷去投胎?
這好像也是有道理的。
於是長袖善舞的趙雲瀾很快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他打算先把王向陽遣送回地府,按舊例,王向陽可以在十殿閻羅處伸冤,伸完,如果閻王們也一致認為他報仇是有道理的,就會發給他一張通行證,到時候他在人間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願意找誰報仇就找誰報仇,跟鎮魂令是沒關係了,捅出什麼事來,責任自然由是那邊承擔。
誰知他剛要開口說出這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沈巍卻忽然插了一句。
沈巍緩緩地說:“不問自取者為賊,不論拿的是真金白銀,還是幾個果子,這都沒什麼不一樣的。更不用提因為這事還誤傷了別人的命,我覺得確實應該和‘謀財害命’同罪,所以你的仇報得有道理。”
他這話已經出口,趙雲瀾根本來不及制止,一口氣哽在油滑慣了的趙處喉嚨裡,險些噎他個半死。
沈巍這話音剛落,王向陽就發現一直隱隱地束縛著他的那股力量消失了。
別人可能不明白,但趙雲瀾心知肚明,儘管那人是以沈巍的身份出現,但畢竟是斬魂使本尊,自古先有斬不平事的斬魂刀,隨後才有十殿閻王面前論功過。
也就是說,斬魂使的許可權是相當高的,他下的判決,就是閻王殿也改不了,現在沈巍在審訊室裡金口玉言地說了這番話,等於直接把“通行證”授予了王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