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第三十四個故事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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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
明思宗也就是原崇禎曾六下罪己詔,分別在崇禎八年,十年,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
這麼頻繁的下罪己詔,結果對於緩解天災還是沒什麼卵用,所以季言之堅決的沒有下罪己詔,他用頑強的意志力‘扛’過了御史們的嗶嗶嗶,用年底的那場剿滅亂黨大捷來洗刷自己的憋屈。
崇禎六年,有來往海外經商者從美洲等大陸帶回了馬鈴薯、玉米等物。期盼已久的季言之對此欣喜若狂,以聖人也不可朝夕令改為由,當場就兌現了自己在崇禎元年時,廣告天下許下的諾言,封了帶回大量高產糧食好留作種糧的商賈侯爵的爵位,就連獻上辣椒、胡蘿蔔等蔬菜種子的商賈也都賞賜了士子身份,允恩科科考。
崇禎七年,經過將近一年時間在皇莊大面積的試種,所得可耕種的種糧足以推廣幾個州縣後,季言之下詔將所有種糧免費提供給老百姓。
當然了鑑於大明官員們安分了一段時間又會死灰復燃的尿性,著百姓去縣府衙門去領種糧的時候,都是由錦衣衛協助當地官員辦理的。
這樣雖說杜絕不了某些官員謀私利,但至少還是遏制了不少,清水不能養魚,季言之也沒要求手底下的人一個個清廉得兩袖清風,但怎麼著也要懂得適可而止,明白什麼能貪什麼不能貪吧!總之這麼做的結果是絕大多數的種糧都順利的到達了老百姓的手上,順利的種在了地裡頭。只有山西、陝西兩地出了一些問題…
歷史上,不光明之一朝,陝西、山西兩地都是一個很神奇的地方。容易出天災人禍的地界,總是少不了它們的身影。在小冰川時期這小婊砸的影響下,陝西、山西兩地基本年年乾旱,從來沒有撈到過例如水澇的災情。
今年吧,天公還算做美,偶爾下的幾個零星小雨,到底讓地裡頭的莊稼存活了。
只是真的不能高興太早,沒有了旱災,卻出現了蝗災。
鋪天蓋地的蝗蟲所到之處,野地良田的綠色植物都無一倖免,就連樹木都只剩下光禿禿的樹幹。當地的官員到底還是有一些小聰明,派了不少人用網撈捕蝗蟲,和著各種粗糧製成了救濟乾糧,總算捱過等待救濟糧的到來。
而問題就是出在救濟糧到來之時,官民將救濟糧和種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