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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星期三的下午,艾米需要回家拿東西,她想,天賜良機,我可以乘此機會給ALLAN一個驚喜,跟他在一個不是週末的日子見個面。她想他應該在學校裡,他的課早就修完了,在寫論文,多半會在寢室裡。
她還從來沒去過他寢室,雖然他沒叫她不去,但也沒邀請她去過。她決定去他寢室找他,她想,我不說我是誰的女兒,別人怎麼會知道我是誰呢?難道我臉上寫著“艾老師的女兒”幾個字?她聽ALLAN說過,他室友老丁是經濟系的,想必不會認識比較文學系艾老師和英文系秦老師的女兒。
如果按照她的意願,她早就咋咋呼呼地弄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又不是婚外戀,又不是偷人家的、搶人家的,為什麼要躲躲藏藏?如果大家知道他們是戀人,別的女孩就不會再動那個心思了。但既然ALLAN不願別人知道,她也只好尊重他的意願。她不想惹他生氣,雖然她沒見過他生氣是什麼樣,但她知道,一個不經常生氣的人生起氣來,肯定是很可怕的。
她覺得一個人的脾氣都是一定量的,有的人愛在小事上生氣,把脾氣分到了N個事情上,每件事分到的氣憤就只有N分之一了,所以雷聲大,雨點小,生氣也不可怕,而是可煩,因為一天到晚、事無鉅細都在生氣。但有的人,輕易不生氣,好像什麼都無所謂。這樣的人,必定有一件事,是他非常有所謂的。如果你在那件他有所謂的事情上惹惱了他,那他把全部的脾氣都發在你身上,你就真的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艾米的這個結論是從爸爸媽媽身上得出來的。媽媽就是那種事事生小氣的人,平時都是媽媽在抱怨爸爸這樣,批評爸爸那樣,而爸爸都是哼哼哈哈了事。但爸爸是不生氣就不生氣,一生氣就生大氣。真的等到爸爸生氣的時候,媽媽就不啃聲了。
她憑直覺認為ALLAN是爸爸那樣的人,可能比爸爸還集中精力生大氣,因為ALLAN平時對什麼都不生氣,那他肯定是把氣存在那裡,只等誰在他最在乎的那件事上惹惱了他,他就要生一個ONCEFORALL的大氣了。可惜的是,艾米不知道哪件事是惹他生大氣的事,只好提防著點。
她知道ALLAN住在研一棟405,因為他曾經說過,研一棟是男生樓,研二棟是女生樓。研一研二有點名氣,主要來自於一個流傳多年的典故。聽說89年學潮的時候,學校的青年男教師們遊行經過研二棟時,一定高呼:“我愛學生!”以示對學生運動的支援,而研二棟的女生則從視窗嬌滴滴地回呼:“我愛老師!”。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