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趙府的驚變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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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樸親點開封府左廳推官,專門在東京負責謀刺禁軍高階武將案件的證據收集和過程推論。此推官非常厲害,是開封府有名的獄訟官員;他爹就幹這行,子承父職乾得很專業,他家不管誰坐皇帝一直就幹獄訟。兩天就把這案子弄清楚了。
推官在王樸跟前冷靜地稟報著:“此案案情並不複雜,嫌疑最大的人是趙(故意隱去名字)。下官先推一下趙的作案過程,王副使聽聽是否有疏漏:
趙先看上了將帥李處耘的女兒,但因李處耘不願與趙家聯姻,故趙差遣同犯李俠兒、李麻子於李府外暗查動靜;卻發現李家娘子與郭府有往來,並在太室山東大通寺附近訂下客棧。便認定李娘子與郭將軍有私情,心生嫉恨之意。趙既已察郭將軍去大通寺的行程,便有了作案的機會。
並認定郭將軍一死,其部下李處耘便會迫於趙家權勢轉投門下,則可娶李娘子矣。又因郭將軍與淮南節度使李重進素來有間隙,便欲在現場留下蛛絲馬跡,以轉移視線擺脫干係。
如此這般一番動機,遂以李俠兒、李麻子招許州流民十餘人,於大通寺客棧設伏。是夜,點燃火藥桶從郭將軍所住房間的後窗扔進房內,炸之。未擊殺,又以埋伏的弓弩於門前射之,射傷了郭將軍,但謀刺失敗。
李麻子及同夥一名被逮。趙擔心事情敗露,便將與自己同謀的李俠兒滅口……仵作驗屍是先中砒霜之毒,致命則為斧頭一類的重器傷顱骨。滅口之後,埋於道旁……”
推官說罷,又道:“方才所言,是下官對案情的推論。從現場證據、人犯口供可以證實此案確為李俠兒、李麻子所為;並可查明李俠兒與趙(三)來往頻繁,常常出入趙府。
李俠兒與趙關係匪淺,證據三處:一,李麻子口供;二,東市市井、窯子賭坊等諸人口供;三,趙府奴僕數人一致口供,證實趙府卻有叫李俠兒的人進出,並與畫像相吻合……王副使勿憂,下官並未逮捕趙府的人,只是派人在外面和氣地詢問,他們自願說的。”
推官繼續說道:“人證物證查到這個地步,一般來說就可以拿人了。但因事涉趙家,此案還有一處地方無法佐證:李俠兒雖然與趙有來往,卻沒有任何證詞和物證、能證實李俠兒是受意於趙。至於趙的動機,也只是下關的推論……要證實,李俠兒已死,除非……除非逮捕趙匡義,讓他親口招供。”
王樸道:“不必了。你查案查得不錯,能秉公問理,毫不偏頗,本官定然將此事稟報官家。”
推官忙道:“多謝王公在官家面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