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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譁——!”
下一秒莫第猛地把窗簾拉上,胳膊動作太大撞到了書桌桌沿,被木刺劃開了極長的一道血痕。
只是莫第因為過於洶湧的震驚和心底隱隱爬上的恐懼,痛覺神經幾近麻木,完全沒意識到疼。
他滿腦子都是剛剛在窗邊隨眼一掃看到的那個人,路燈下那個男生的臉頰眉眼被照得格外清楚,輪廓分明的臉,青澀英俊卻隱隱露出幾絲暴.戾的眉眼,左耳上標誌性的耳釘......分明就是那個對莫琉瑰一見鍾情然後就此展開瘋狂追求、號稱莫琉瑰就是他的命的男主秦亦盛!!!
莫第手腳有些冰涼,但他沒有失去理智,默唸了兩聲冷靜,然後深吸了一口氣。
他的住址暴露了,但不代表他現在一定會出事,雖然他能確定,這個秦亦盛現在出現在這兒,絕對是因為他。
畢竟秦亦盛這個只喜歡住在全京城最豪華區域、並一直非常厭惡沒有檔次的破城區的高貴少爺,是絕不會無緣無故踏進這個在他眼裡估計就是個髒亂差貧民區的地方的。
除非......他是為了莫琉瑰。
只是,上輩子秦亦盛對莫琉瑰一見鍾情的時間分明在高考後,難道是因為他這個蝴蝶翅膀,把時間扇得提了前?
莫第下意識開啟了手機,點開朋友圈,往下滑。
果不其然,一張與上輩子格外相似的照片赫然躺在螢幕裡。
莫琉瑰:雖然今天依然沒能和弟弟解開誤會,我很難過,但能意外認識到新朋友,也算是今天的小確幸。【愛心】
附圖恰恰就是她和秦亦盛的合影。
這就對了,這一切就能捋順了。
莫第靠在牆邊,手指尖陷入掌心,無法控制的黑暗情緒從他心臟裡洶湧漫出,鑽進他全身細小的血管和神經。
根據上輩子他和這個秦亦盛打過的少許交道,以及那本書裡的描述,秦亦盛完全是一個二十四孝男主,性情冷漠,有些暴.戾,但獨獨鍾情女主莫琉瑰,把莫琉瑰當做他的命,從見了面的第一眼起,就無時無刻不在寵愛莫琉瑰的路上,一心一意為莫琉瑰解決問題,對待別人尤其是他看不爽或者影響莫琉瑰心情的人,則不擇手段狠戾至極。
加上他身為首富之子,家裡又有隱形黑色勢力,被他不擇手段搞死搞瘋搞得家破人亡的人,簡直不知多少。而莫第,作為被他看不爽且“試圖暗害莫琉瑰”的人,下場又怎麼可能好?
上輩子,或者說是原書裡,按秦亦盛本意,莫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