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舉報無果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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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左衛國也完全沒有回家的音訊。
畢竟是幹壞事,邢小娟信是用左手寫的,用的也是完全沒有任何標誌的信紙和信封,寫好後不是在黃橋公社的郵電所寄的,而是投到了縣城往省城方向的一個小公社郵筒裡。
調查組到左家的時候,左父已經提前知道了訊息,事先交待過她,調查組的人問起,就說是左衛國的未婚妻子,邢小娟沒有拒絕的立場,只能應下。
邢小娟原本以為,就算她不說,她和左衛國結婚的事也應該一調查就清楚,畢竟當初她們辦了酒,不止公社的人,周圍的街坊也都清楚。
大概是她低估了左父的影響力,調查組一天下來,竟然真沒調查到什麼,大家一口咬定,她只是左衛國的未婚妻,那次辦的酒席是訂婚酒。
畢竟部隊只規定不許結婚,沒規定不許定婚。
而此時在部隊的左衛國,想都不用想,就猜到這是邢小娟乾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