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恨暗隨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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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道:“我素來覺得你是有福氣的人,怎麼倒和這福氣過不去了?”
琳琅道:“諳達的話,我越發不懂了。”她本穿了一身淡青紗衣,烏黑的辮子卻只用青色絨線繫了,臉上微微有些窘態的洇紅。李德全聽她如是說,倒不好再問,只得罷了。
問的人太多,特意在此答覆大家,關於琳琅為什麼說:“奴才出身卑賤,不配蒙受聖眷。”
關於琳琅的個性。一方面她遭遇鉅變——康熙七年衛家被抄家,籍沒入辛者庫(大家不用去翻康熙七年的正史求證了,這件事是我謅的),這個時候就算是家破人亡了,亡了誰?大約亡了琳琅的祖父吧。然後琳琅的母親去世,她被送至外祖母家寄養(汗……整個一林妹妹,反正我抄紅樓夢也抄得多了,不在乎多這一點細節),然後在納蘭家長大,咔咔……再直接引用葬花詞,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養成她比較內斂小心的個性,她到了年齡入宮去做宮女,而納蘭另娶旁人。這與納蘭明珠有關係,他肯定不願意兒子娶琳琅,納蘭夫人也不願意兒子失去強有力的姻親,所以納蘭娶了盧氏。
在心底裡,琳琅是對納蘭非常有感情的,畢竟青梅竹馬,如寶黛之戀,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而納蘭的另娶亦給她很沉痛的打擊,因為主要原因是她沒有很好的家世,其實她的家世亦是不凡的,只不過在康熙七年的政治鬥爭中落敗——關於康熙七年發生的那次著名的事件,就不用我贅述了。琳琅明白納蘭不能娶她的很大因素就取決於她的家世背景,所以其實潛意識裡她是想改變自己的身份,這只是一種潛意識,連她自己也未必已經覺察自己有這種嚮往。
而一方面她主要意識還是謹慎當差,小心做人,而面對皇帝這樣一個各方面條件十分優秀的追求者——以她的聰明,肯定很早就朦朧意識到皇帝對她是有那麼幾分意思的。一個年輕女孩子,多多少少有幾分微妙的矜持與小小的虛榮心在裡面,所以杏仁茶那一段,稍稍有一點露出來,這只是一種複雜不可言語的本能,請JMS身處其境想想,這樣小小的鋒芒肯定是會有一點點的。
而後來事態發展漸漸明朗,皇帝帶她去城牆上之後,心跡已明,而且正巧遇上納蘭,令她開始覺得應該逃避,畢竟她不愛皇帝。練字那段,皇帝要教她寫字,她自然是不得不從,寫御製詩與杏仁茶差不多是相同的一種思想在裡面,九成是小小的聰明,一成是小小的矜持。然後她就玩出火來了——反正我寫時是覺得火星子四濺的,小玄子的一吻,讓她在瞬間下了決心,說出了那樣一句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