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chater 3 再次成為名人 (第2/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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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天穿一套衣服,校服用塑膠袋帶上,等到升國旗時,換上校服,升完國旗,立即去衛生間換回來。不管男女,幾乎所有人都依此方案進行,唯一的例外估計就是我了,我不但週一穿,週二、週三……都會穿。
我每天穿著校服在學校裡晃來晃去的原因和同學們不穿校服的原因完全一致:太醜了!
這麼醜的校服,怎麼穿都不心疼,連抹布都省了,桌子髒了,直接袖子擦一擦就行了;在校園裡走累了,想看書了,隨時隨地可以坐;課桌上有毛刺,也不怕,不用像別的女生還要戴袖套,唯恐桌子把她們的漂亮衣服弄壞了,簡直又方便、又環保、又經濟、又節約……
當然,歸根結底是我太懶了,懶得帶兩套衣服換來換去,懶得花精力和時間在自己的外表上,不過,我的同學可不知道我這從懶惰引發出來的一系列行為,他們只是看到我整天都穿著那醜得刺眼、土得掉渣的校服,旁若無人、天經地義地招搖過市。
因為這卓越的校服,令我太過雞立鶴群,我很快就在高一年級聲名鵲起,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人人都知道(5)班有個叫羅琦琦的校服控。
真是悲哀啊!我在高中部的成名,竟然不是因為我的成績,也不是因為我的性格,只是因為一套醜校服,比較而言,我還是更懷念罰站乒乓球檯的成名方式,至少算得上有性格。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用校服的自我噁心、自我醜化太過成功,反正叫囂著要拿下我的宋鵬再沒有了任何舉動。
在樓道里碰到他時,他光看著我笑,笑得我對他也沒了脾氣。
其實,我雖然不算故意,私心裡卻好像總有些盼望著和宋鵬真鬧出點什麼事情來,所以,我才會那麼衝,那麼不給他面子地把情書和防曬霜都拍回給他。他哥宋傑在本市算個人物,如果宋鵬真想收拾我,能讓宋傑說句話,那我是真會倒大黴的。
到那時,也只有小波能幫我了,他難道真會見死不救?
可是,我自己都知道,這是做夢!如果宋傑是這麼幼稚的人,他也不會二十多歲時就成為鄧小平號召下最先富起來的那一批人。
而且,我也不想讓小波看不起我,所以我只能一面陰暗地想著,一面又剋制著自己的衝動。
在對高一生活的逐漸適應中,不知不覺中就到了期中考試。
進入高中後,學校每次大考都會公佈年級排名,把榜單張貼出來,以示我們的競爭對手不僅僅是本班,還有整個學校、整個市、整個省。
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