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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亭暄一聽也對,立刻說:“那麻煩衛總了,您先請。”
衛東言轉身離開。
等他走了,中介才好奇地向蘭亭暄打聽:“那是您朋友?是哪個公司的?高管嗎?”
凡是帶個“總”字,大家都自動認為是高管。
蘭亭暄笑了笑,沒有回答,只是給田馨發了條微信,加一個地址。
田馨週日早上也沒什麼事,正琢磨是不是找蘭亭暄吃個飯鬆弛一下。
一看她的微信,馬上就步行過來了。
從她那裡到蘭亭暄看房的地方確實很近,步行抄近路只要五分鐘。
她一進來就說:“這麼好的房子,我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蘭亭暄在微信上說了是讓她幫著看租房合同的。
中介聽說她是律師,馬上把合同給她發了一份。
田馨站在陽臺上看完合同,只提出把有關法律責任的條款具體一下。
她說:“我們也不是反對付法律責任,但是既然提出了這個條款,就必須細化,具體說明是哪個方面的法律責任。只是隨便一說,在合同法上面,是完全可以作廢的。吶,我是為你們房東著想哦!”
中介聽了直笑,馬上聯絡房東。
房東確實不差錢,聽了田馨的意見,對這房客的印象非常好,馬上對中介說:“按照她們說的改,馬上籤約。我可以一次租給她們兩年,房租不變。”
他覺得這是個好房客,值得他的房子。
中介也是大喜,馬上跟蘭亭暄和田馨說了房東的意見。
蘭亭暄當然同意,一次租兩年,而且還能優先續租,多好的條件啊!
再說還有田馨給她看著合同,對方也不是二房東,而是真正的屋主,沒毛病。
蘭亭暄很快簽了合約,轉了一年的房租當押金,又交了半個月的房租,就拿到了鑰匙。
她現在的房子需要轉租出去。
不過長亭公寓那邊的房子不愁租。
蘭亭暄和田馨回去,剛把轉租的帖子發到長亭公寓的論壇上,就有好幾個私信要來看房。
下午時分,一對小情侶看中了蘭亭暄這套公寓,原價接了合約。
蘭亭暄辦好手續,告訴他們她下週搬出去,剩下一週的房租不要了,他們可以提前一週搬進來。
衛東言週日晚上跟她影片,聽說她還要一週時間才能搬家,很是無語,說:“給你找了房子就是要你趕快搬走,你的東西很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