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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用來守家的話買散彈/槍就足夠了,除非是槍/械愛好者或耆需要隨身攜帶才需要買手/槍,而且看他剛剛開槍的手法極其純熟,一氣呵成,看也不是什麼普通人。
柏妮絲覺得他有點眼熟,可是又想不起來,大概也是某個DC家的漫畫人物吧。
下一站柏妮絲去了圖書館借用那裡的電腦,檢視從哥譚……不,從紐約飛往洛杉磯的航班,她可不敢在哥譚乘搭飛機,雖然紐約也沒好得去哪但也總比哥譚安全。
她手上的錢是足夠了,可是因為現在是暑假旺季的關係,最近的航班全都滿了,最快也得等到一個月後。
柏妮絲沒有信用卡所以無法網上預訂機票,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旅行社訂,但問題是,她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檔案,而且,她目前貌似還是阿卡姆的逃犯,她真的能順利離開哥譚嗎?
柏妮絲覺得自己距離回家還遙遙無期,只能暫時在哥譚住下。
她點算了一下身上的家當,六百美元、一把小刀、獄服已經被扔掉了不過哈琳的白大褂倒是被她留了下來,就這麼多……嗯?
柏妮絲摸到白大褂的口袋裡有一個正正方方的物體,一看,居然是一盒香菸!不難猜出是哈琳留給她的,她真是太貼心了。
可是一想這麼漂亮的大白菜要被小丑那隻豬烘了,柏妮絲又忍不住牙癢癢。
她開啟煙盒,習慣地想抽一支,卻發現裡面似乎有什麼別的東西。
她將裡面的東西都倒出來,一條銀色的鑰匙和小紙條掉在她的手心上。
柏妮絲:
希望你已經順利逃出了阿卡姆,這是我以前在哥譚的住址,放心吧沒人知道我曾經在那裡住過。
哈琳
柏妮絲在這一瞬間有種感動得想哭的衝動,哈琳真是她的小天使!
在高興過後又一陣惆悵,看來哈琳早就決定要放棄過去的身份,才把房子交給她。
本來還在猶豫要不要去租金較貴的紐約或者再遠一點的水牛城安置,這樣一來,她連旅館都不用找了。
哥譚這麼大,人口那麼多,總不會再遇上蝙蝠俠吧?
柏妮絲髮現地址距離這邊並不遠,為了節省金錢她決定走路過去。
……
那是在公寓大樓裡的一間住宅式公寓,面積不大不過也差不多相當於柏妮絲自己的家的兩倍了,基本的傢俱齊全,從上面積聚的灰塵來看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沒有人住過了。
只要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