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土地法》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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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法?谁是天?法大还是天大?言出法随对吗?
王虎林是弄不清的,他也不必弄清,但有一点他是异常清楚的,目前,国家主席比他这个村苏主席大,目前,这两个被他踩在脚下的猪狗不如的下等贱民,一个罗自勉一个宋雨来,在主席面前告了他的状。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他恨不能将他们一口咬碎:“他们怎么敢?他们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告一个苏维埃主席的状,可真是无法无天了!”
可王虎林不敢发泄出来,只能把仇恨埋在心里。还有一点他也是清楚的:在竹沟村,我苏维埃主席就是天,我说的就是法。
这场关于法与天的不明不白的小小纷争,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恐怕要延续很多年。
警卫排长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他们还要赶回何屋去,在处处都有反水分子的情况下,走很长时间的夜路是危险的,他们不能不连连催行。
“王虎林,我现在就写个政策给你,你带回去念给全村群众听,不许改动,要原原本本……”
毛泽东对这位村苏主席印象不佳,从他对罗自勉和宋雨来的眼神里,看到了他的邪心恶念,便抽出钢笔,拿出小本,写道:
“凡过去定为中农成分的,不管生活是否富裕,一概仍为中农。生活好靠劳动,靠精耕细作,不能靠分浮财!宋雨来的土地应归还,他烧麦田当然不对,反水更不对,但情有可原,应不予追究。望全村团结起来,一致对敌……”
王虎林答应一切照办。毛泽东要王虎林带宋雨来一齐回村。
“主席,他王虎林不会放过我的!”宋雨来向主席寻求保护。
“两天后,他还不把土地给你,”毛泽东特意把话说给王虎林听,“第三天你就到县城何屋来找我!”
宋雨来又要下跪,被毛泽东制止了,并且特意在王虎林面前,拉着他粗糙的手,表示支持。
一部科学的土地法并不是很容易产生的。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文昌宫制定和颁布了《兴国土地法》,把《井冈山土地法》中的“没收一切土地”作了原则的改正,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可是,法既是人制定的,也要人去执行。在批判“富农路线”后,不仅没收富农土地,而且也把富裕中农当成富农清算了。诚然,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失误与挫折,只能使人民付出更大代价,却不能阻挡革命胜利的到来。
他回到何屋后的第二个早晨,站在屋后青山之上,忽然想到了他写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结束语,那是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