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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拖累我們。”
“我知道了,賈隊長。”段一有些懊惱,但他還是點了點頭,“既然這樣……那我就在這裡等你們吧。”
“放心吧,段先生。”穿著警服的其中一人走上前來,拍了拍段一的肩膀,“我們有四個人呢,不管多麼兇猛的人,一定很快將他制服,你就在這裡等我們的好訊息吧。”
“嗯,好的,老李。”
接著,賈繼光一行人繼續往山上走去了,而段一則停下腳步,站在原地。
這樣看來,這些警察的目標應該不是我,否則,他們沒必要繼續上山,難道他們的目標是……那個流浪漢!
可是,他們又是怎麼發現流浪漢是兇手的?難道流浪漢殺人時被別人目擊到了?不可能。流浪漢殺死鎮長時,我親眼看到了整個過程,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確定,當時現場絕對沒有第三個人。
那段一和賈繼光他們是怎麼盯上流浪漢的?流浪漢一直行事謹慎,除了我和他在周家的同夥之外,這個小鎮應該不會再有知曉流浪漢秘密的人。相反,我的行動卻一直漏洞百出,昨晚我一時興起襲擊了那個叫周雋麗的女孩,卻沒有把她殺死,她逃回家後肯定會指控我!可是……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依然沒有找上門來,反而把目光放在流浪漢的身上?
我想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警察把我們兩個混淆了。
警察之所以混淆的原因是,我們都是不起眼的流浪漢(儘管我一直固執地認為,作為拾荒者的我與蝗神廟中的流浪漢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因為我們不起眼,所以不論是村民還是警察,都不可能會準確地記住我們的面貌,更何況我們都因為長時間沒有理髮,頭髮已經遮住了半邊臉。因此當週雋麗被襲擊,她所能提供的線索也只能是“兇手是個流浪漢”,而警察依照這條線索去查案,村民不可能提供太多的線索,畢竟沒有幾個人會關注小鎮裡有幾個流浪漢。
雖然小鎮固定的流浪漢只有我們兩個,但與那位“同仁”相比,我已經算是相當不起眼的了,畢竟這位仁兄既行為古怪又渾身散發著奇臭無比的味道,這樣想來,村民記住他的可能性比記住我要大得多。因此當警察問起村裡的流浪漢,村民多半會想起一身臭氣的他,自然就會把他在蝗神廟的“住址”告訴警察。
在這種情況下,流浪漢不知不覺地成了我的“替罪羊”。
出現了這種情況,我是否該高興呢?也許我應該偷著樂,畢竟別人頂替了我的罪名,但是……為何我的內心竟然萌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