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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我想看看他的腦漿子是什麼顏sè的!”
“對對,用槍最好,最好是馬克沁,兩邊對shè最熱鬧了!”
“用槍有什麼意思?真正的戰士都是用劍決鬥的,伱們沒看見小說裡寫的,一劍捅個透心涼,那叫一個乾脆利落!”
捷列先科在風中凌亂了,說實話不管是槍還是劍他都不喜歡,這兩樣可都是要命的玩意兒,而恰恰相反的是,他很想保住自己的小命。一時間,這孫子又裝思考者了——槍的威力大,劍彷彿更安全,但是剛才他可是看見某人兩根手指就夾住了老虎姆斯特拉的全力一擊,這說明對方是個練家子,如果真的比劍的話,他那點花拳繡腿估計擋不了兩招;那就用槍,可是子彈不長眼,萬一被爆頭或者爆菊了,那比中劍死還要慘……
捷列先科那個糾結啊!一雙賊眼情不自禁的瞟來瞟去,就在他打算找一個人少的縫隙立刻跑路的時候,一樣東西進去了他的眼簾。頓時他就來了jg神,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氣可以上五樓了。
這孫子挺了挺腰桿,大馬金刀的說道:“就按赫姆斯特拉先生說的,我選則作為決鬥的武器!”
李曉峰這可有點意外了,剛才他一度以為某孫子會嚇得跑路,怎麼這一眨眼的功夫就來了膽氣?吃了熊心豹子膽也沒這麼好的療效吧?還是說這廝是豁出去了?
不過李曉峰還真不在意,對他來說捷列先科已經是個死人了,豁不出去和豁出去對他沒有任何影響,對方能光棍一點還能省下他不少麻煩。
想到這李曉峰假模假樣的在隨身攜帶的包包裡掏了掏,下一秒鐘,他那把銀光閃閃長期作為燒火棍使用的沙鷹就出現在眾人面前。
我擦!捷列先科被巨大的沙鷹嚇得肝顫,他可沒想到對方隨身還帶著傢伙,還是這種一看就很強大很要命的傢伙,瞧瞧那口徑,隨便打中哪都得帶走二兩肉吧!
見勢不妙,捷列先科趕緊說道:“先生,伱的武器不符合要求,我說的是這種!”
一邊說他一邊掏出了隨身攜帶的燧發火槍,就是裝火藥上球形鉛彈的那種叫火銃的玩意兒。
“用這個?”李曉峰對眼前的老古董完全無語,這是從那家博物館裡順出來的,對於燧發火槍的威力他完全不信任:“這東西也能殺人?”
“當然!”捷列先科一本正經的說道,“拿破崙時代的勇士在戰場都是使用這種武器的!”
用就用吧,反正對於李曉峰來說用牙籤也能捅死某人,更何況燧發火槍多少也還是槍,至少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