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井烹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煩加這個班!貨不上岸,是為了升場地費,還是要做場外交易,你們自己心裡明白!”
按道理講,買地這裡的貨物,都要去貨棧存放,經過海關的驗看估值,才能在銀行開出信用本票來,成為商家在大交易所的本錢。同樣的,他們買下的貨物,也是存放在貨棧,在規定時限內,用提貨單去取就是了。這麼說,船上的貨物,只有還沒來得及卸下驗看,還有裝貨後沒有離港的部份。
但事實顯然並非如此,出於種種原因,很多貨物並不會運到貨棧去,還是採取了老式的交割方式,純憑信用——這種做法嚴格來說是違法的,但衙門基本不抓,因為並不好抓,沒有人規定一艘船隻在某一港口就一定要把所有貨物入庫,船主完全可以聲稱,有些貨物是要運去其餘港口的。
不過,力工們的話,還是很有威懾力的,老水手也不敢說話了,連忙把臉一遮,腳步飛快地走了,生怕被記住了面孔,帶累了自己的船隻。每每防颶風的時候,摟草打兔子,港務局總能順便辦出幾個案子來。尤其是那些私藏活雞鴨、大量種蛋出港的,平時碼頭繁忙還不好查,這會兒一查一個準,要麼是力工發現不對,向上反映,要麼就是把這些貨物入庫,那也就相當於不打自招了。
至於說藏在船裡不運上岸的,那就更好說了,船都在避風港裡,港務局一艘艘搜過去,查到了和壓艙石混在一起的這些貨物,根本都不需要更多證據了,一定是走私種蛋種禽,畢竟這東西若是見得光的,絕不會任其在避風港聽天由命。
往年甚至還有在船裡查到人口的:買地不許人口買賣,奴工逃走都不會還給主人,更不要說純粹的捕奴貿易了,但這並不是說港口就沒有被當做貨物儲存著的奴隸了,有些船隻,在買地港口中轉之後,還要去新世界或者東瀛一帶,包括從東瀛返回的船隻,也會帶上倭奴。
這些‘貨物’平時進出港時,被主人藏在夾層裡,遇到颶風做防災準備時,也是被拋棄在船中,任由其自生自滅:在港口,照明實在太好,船隻又稠密,想要殺人拋屍沒這個條件,而且也捨不得,便索性賭個運氣,來查,那就算自己倒黴,查不到,過幾日去檢視時,人又還活著,那就是運氣了。
“瞧這水手!他們家船我看是要嚴查!誰知道那些貨裡有沒有違禁的東西!”
“造孽啊,別的也還罷了,倘若是人,那就太損陰功了……就該把他臉給記下來!”
力工們七嘴八舌,互相都提醒著搬運時檢視艙內動靜,多留個心眼,‘沒準就是一筆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