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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席志誠正式被檢察院傳喚,由反貪二科王可科長及偵查組長沈愛波兩位老牌檢察官親自進行審訊。
在面對曾經的財政局科員方林翠所提交的有關於自己的瀆職證據,席志誠的神色依舊淡定。
他這些年能一路高升不是沒有理由的,無論是說話還是做事都滴水不漏,即使是在封閉的審訊環境下,面對兩位檢察官鋒利且老辣的眼神,他的態度依舊不疾不徐。
他甚至還反問了一句:“兩位檢察官,我有些好奇,方林翠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上司的工作機密,如果她現在還活著,我能告她嗎?”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狡猾至極的問題,正是因為他知道這條規定,所以有恃無恐。
老沈表情微慍,手關節叩響桌面。
“席市助,我們現在聊的是你,你先交代你自己的,再去管別人。”
“這話就不對了,哪怕我現在坐在這裡,我也依舊是公民之一,受法律保護,有為自己申訴的權利。”
老沈忍不住笑了,嘴上譏諷道:“你罔顧法律的時候怎麼沒想過自己是公民之一?”
席志誠的眼神微沉了沉。
“沈檢,凡事慎言,坐在我對面不代表可以隨口給我定罪。”
王科長出聲:“老沈,你先記錄。”
席志誠輕笑,往後鬆弛地靠了靠,微微抬了抬下巴說:“我相信你們二位也知道,最近正好是政府領導班子換屆的關鍵時候,在這麼關鍵的競選階段受到這樣的指控,我很難不認為是有人在背後算計我。”
王科長表情複雜,而老沈緊蹙著眉,不得不將席志誠說的話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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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斡旋了幾個小時,席志誠聰明地迴避了大多問題,尤其是指證性明確的一些問題,他直接保持了沉默。
零口供是審訊物件常用的一種抗辯方式,也是他們的基本權利。
很快地,席志誠的律師到了。
律師顯然更專業,也比他本人更懂得怎樣對付檢察官,傳喚不代表定罪,法律有規定,哪怕案情特別重大,調查時間最長也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二十四小時後,檢察院也不得不放人。
老沈就這樣在檢察院整整熬了一天,到第二天清早的時候,科長叫他休息休息,他竟直接就這麼趴在桌上睡了過去。
還是幾個年輕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