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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養的烈犬咬傷了一對母子,父母推我當擋箭牌,說養狗的人是我。
我擺出證據,自證清白。
父母用斷絕親子關係來威脅我。
後來,那對母子一死一重傷,妹妹面臨坐牢。
父母為了強迫我認下這件事,將我鎖在房間裡,開煤氣,將我毒成一個腦癱瘓。
數月後,為了把我最大變現,他們將我賣給一個傻子當老婆。
不到半年,我被傻子活生生打死。
再睜眼,我回到了父母推我認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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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躲在房間裡,嚇得不肯開門。
兩個警察站在門外,要求她配合調查。
父母在一旁說個不停,“狗不是我們養的,你們搞錯了,我家小雅最乖了,也最怕狗,怎麼可能養大型狗?”
“就是,應該是我們大女兒養的,她是一個很偽善的人,之前還在地下車庫養了幾隻野貓,臭死人了,那條大狗肯定是她養的。”
爸爸將我從廚房裡拖出來,媽媽在一旁偷偷給我使眼色,讓我認下這件事。
警察看我一眼,開啟影片,問我:“這件外套是你的嗎?”
這件外套是我用獎學金買的,也是我唯一一件昂貴的衣服,四百多。
妹妹從來不缺幾百塊的衣服,可她非要搶我的去穿,這件衣服就在她的衣櫃裡。
“我沒穿過這件外套,是我妹妹在穿……”
“顧小梅,你在胡說八道什麼?這件外套明明是你的,你少汙衊你妹妹,那條大狗也是你養的,之前我讓你趕緊賣給狗販子,那條畜牲見人就咬,你當寶一樣養著,趕緊跟警察說清楚,這件事跟你妹妹沒關係!”
媽媽衝著我怒吼,生怕我聽不懂她的暗示。
我堅定搖頭,“那條烈犬不是我養的,這個暑假我要賺學費,一天三份兼職,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我沒有養狗。”
因為要打工,我住在奶奶家裡,今天回來,是被他們喊回來的,上一世,我高興得不行,以為他們記起今天是我生日,想給我一個驚喜。
驚喜沒有,驚嚇倒有,他們竟然想推我替妹妹頂罪。
見我有理由反駁,媽媽一巴掌打在我臉上,對著我的胸膛又捶了好幾下。
警察趕緊攔住她,可她就跟瘋了一樣對我使用暴力。
爸爸站在一旁,冷眼旁觀。
最後,妹妹被帶走調查。
上一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