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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羽毛球館將他逮住。可趙勝卻說,他已將金筆送給了女友溫玲,而溫玲已經出國留學,並且兩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聯絡,言下之意就是他沒辦法再拿回那支金筆了。
其實高競一直懷疑趙勝當年是在說謊,那支筆可能從未離開過趙家。現在看來,事實正是如此。他還記得有一次,他把趙勝逼到家門口,趙勝的母親心急火燎地擋在兒子面前,一邊叫嚷著,那支筆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邊拿了十元錢硬塞在他的口袋裡。同時她還威脅他,要是他敢再來趙家要筆,她就到他就讀的警校去“找校長”。那時,高競正面臨畢業分配,對於無權無勢又無父母庇廕的他來說,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後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這女人的胡鬧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再說,他既沒任何證據證明那支筆價值不菲,又沒證據證明它是被趙勝侵佔了,他知道警察也不會有這閒工夫來管這種小事,所以,萬般無奈之下,他只能選擇退讓。
那支筆是高競的父親留給他的唯一紀念品,高競永遠都無法原諒趙勝的行為。兩人也因為這事從此徹底斷了往來。
“這麼說,它一直在你家?”高競問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趙勝打到牆上。
趙勝避開了他的目光。
“我舅舅說,那東西有些年頭了,留著它一定會升值。所以我媽她……”他沒說下去,只是朝著高競苦笑,“你知道,我媽向來就愛貪點小便宜……”
“你媽這不是貪小便宜,是搶劫!”
“高競。”趙勝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著他,“如果沒有她,那東西早讓我賣了。我那時候見什麼就賣什麼。她為了阻止我賣掉它,還被我打過……”
“活該!”
“你這麼說有意思嗎?她人都死了!”趙勝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這叫報應!如果她有點良心,就應該在臨死前把它還給我!”
趙勝閉上眼睛,一副精疲力竭、不想跟他爭論的神情。
“隨你怎麼說。高競……總之,我現在把那東西還給你!你自己去找。它就在我媽的房間。你應該知道在哪裡。”
高競沒說話。
“我的時間不多了,我希望在臨死前做件好事,我們畢竟是朋友,至少過去是……”
高競橫了他一眼,他立刻笑起來。
“呵呵呵,好吧,我沒那麼好心,我只不過是不想讓我那個不要臉的妹妹趙欣拿到它罷了!對了,你妹妹現在怎麼樣?”
“去新加坡了。”高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