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7章 酎金補齊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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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拜謝。
待封諝將詔書徐徐捲起。劉備這便碎步上前,雙手接過。
封諝旋即長出一口氣:“少君爵位失而復得,可喜可賀。”
劉備將詔書收入袖中,請封諝重新落座:“聖上可還有話說。”
封諝笑眯眯的點頭:“聖上自然有話要說。”
清了清嗓子,封諝細聲說道:“聖上說,少君既已復爵,‘酎金’便要補齊。自前漢元朔二年,武帝時坐酎金失侯,到今建寧四年,共計兩百八十三年。依‘酎金律’,封地每年、每千人需繳貢金四兩。共計一千一百三十二兩。聖上又說,少君有功於社稷,便去掉零頭,只取千兩足金即可。”
“……”劉備無語。坑,原來挖在這裡。也難為我家皇帝陛下了。估計一定頗費腦力才想出這麼個要錢的由頭。再說,《酎金律》只見於前漢,今漢何來酎金?
《漢書·律曆志》:“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這不還是賣官鬻爵嗎?
一千一百三十二兩足金,可換百萬錢!
然而劉備卻說:“便宜。”
等西邸賣官時,靈帝明碼標價:二千石郡守,售價二千萬錢,四百石縣令,售價四百萬錢。四百石官俸,錢穀各半,月錢兩千五,谷十五斛。大約是五千錢。一年俸祿便只有六萬錢。
比照漢律‘戶賦’之規定:封君食邑區內,每戶每年二百錢,供封君列侯享用,不入國庫。單此一項,以樓桑現有戶數,劉備可收入三十二萬錢!
更別說還有其他的苛、捐、雜、稅!
後來一個縣令都要賣出四百萬錢的皇帝陛下,如今賣個世襲罔替的亭侯,開口卻只有百萬!
須知到那時,一個‘有其號,無封地’的關內侯,尚需五百萬錢!
剛剛元服的靈帝陛下,開價真叫一個低!
此時的靈帝,尚且知道以‘補酎金’的名頭,為賣官鬻爵遮個羞。這個理由,尚且說得過去。即便是劉備,也無從反駁。我朝律法皆沿襲前漢。無論此時有無執行,《酎金律》依然有效。正如那條‘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的漢律,雖當下多已不再執行,可律條仍在。
封諝還說,若是無金餅,也可折成銅錢。
難怪領一隊馬車前來。就是準備裝銅錢返回的吧。
回頭再想。之所以支開一干人等,甚至遣一個心腹黃門前來詔封,也是出於皇家的臉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