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因何馬貴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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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呢?
雖比不了‘通邑大都’(大城市),樓桑邑中卻店鋪林立,生意興隆。有酤釀、醯醬、鹽豉、木器、漆器、陶器、銅鐵器、布錦、皮革等商肆。
除了寢墊和陶器是樓桑特產,餘下貨品,皆從外地運來。
此時的民力運輸,主要有兩種。
其一,僱用‘將車人’駕車。如《史記·田叔列傳》:“(任安)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之長安”。‘將車’即是駕車。‘為人將車’、‘將車人’即是指受僱趕車的車伕,類似於後世的代駕。豪商巨賈為運貨而打造許多車輛。人手不夠,便需將車人代勞。
其二,僱用‘僦人’運輸。如《鹽鐵論·禁耕篇》:“良家以道次發僦運鹽鐵,煩費,百姓病苦之。”又曰:“僱載雲僦”。以‘僦載’謀生者,乃稱‘僦人’。將車人與僦人的不同就在於,前者只是代駕,而後者是包車。
‘僱值(代駕費)’與‘僦費(包車費)’,隨時間、地點及運輸條件之不同,而有所差別。《九章算術·均衡》有載:“一車載二十五斛,與僦一里一錢。”
一里一錢。這約莫就是僦費的通價。
看似不多。然而再想想五銖錢的購買力。這僦費,著實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