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分戶析產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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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也是樓桑此次戶數增加的原因。
臨鄉一地,樓桑最早吸納流民。如蘇伯等人,最早一批遷入樓桑的人家,已過去十餘年。和劉備年紀相若的童子,紛紛長大成人。數年來,因婚嫁娶不斷。最初那一批童子,紛紛成家立業。且樓桑邑民戶戶有美田五十畝,良宅一座,鮮卑女一個,客庸數人。於是行“家富子壯出分”。
九百方步的宅院,分成東西兩院。東院給子,西院自居。家中重樓上層分子,下層自居。美田亦分一半。諸如此類。
於是,正趕上第一批邑民的‘分家潮’,故而編戶陡增千戶。
如此,亦帶來一個弊端。宅院和田產,越分越少。若此戶有子女五人。五十畝田產,每個子女只能分到十畝。宅院亦只分到五分之一。若五個子女再有子女。再強行分割,所得家產已不堪生活。
怎麼辦呢?
方式很多。仕途、軍伍、經商、為匠,諸如此類。為官自然有不菲的薪俸。參軍立下軍功,若為一級公士,可再賜田五十畝。五大夫可除徭役。仕途、軍伍之外,還有經商一途。市中許多商賈,並無多少田產,卻成鉅富,衣食無憂。以上三途都不喜歡。還可拜師學藝,成為市中百工。憑手藝吃飯。不然打些零工,諸如市儈、酒保、好婦,亦可飽食。
反正,在少君侯治下,生活安逸,想死都難。
劉備總是忘記,自己也已長大。
編戶齊民,“家富子壯出分”。劉備與兩位家丞商議,出分子,可否再賜田五十畝?
兩位家丞齊聲反對。
耿雍說:若如此,只需在家生孩子,便可衣食無憂。如此便無人肯努力工作。
崔鈞亦說:若如此,主公先前立下的軍功爵、武功爵,亦無人問津。邑中懶惰成風,與國不利。
劉備點頭稱是。隨即作罷。
樓桑過萬戶。劉備兌現諾言。
擇吉日,拜樂隱為樓桑令。秩比千石。成為繼管寧、郭芝、婁圭之後,第四位千俸城令。
學壇如何能不轟動。
能官至刺史、太守,已是絕大多數士子們的畢生夢想。少君侯轄地三百里,卻已有四位千俸城令。臨鄉還要大建,學成出仕指日可待!
學壇上下皆奮發圖強,刻苦學習不提。
樂隱心願終了。一心專注於樓桑民治,坐享千石俸祿。麾下一眾屬吏,亦紛紛晉升。
高薪養廉。在少君侯治下卻有奇效。
樓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