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瀛臺落日 第九六章 (第4/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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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的!”
原來周榮曜是奕劻一手扶持,以候補三品京堂,任為駐比國公使。丹詔晨頒,白簡夕至,說周榮曜原為粵海關管庫的書辦,侵蝕公帑,積資數百萬,在廣東與官紳往還,儼然大人先生。當譚鍾麟督粵時,與不肖官吏勾結,益自驕縱,因而納賄京朝,廣通神氣。接著列舉周榮曜蠹國病盲之罪,奏請革職查抄。
電奏一到,瞿鴻璣力主嚴辦,周榮曜求榮反辱,做了未出國門的幾天公使,反落得個傾家蕩產的結局。瞿鴻璣最陰損的一著是,周榮曜簡派為公使,由外務部奏保,他以外務部尚書的身分,坦承失察,自請處分。其實,這是奕劻以外務部總理大臣的資格,所作的決定,瞿鴻璣這麼說,等於指槐罵桑。雖然“上頭”並無處分,但奕劻這下子搞得灰頭土臉,也就很夠受了。
“這條瘋狗,原來是有人放它出來亂咬的。”奕劻氣得直吹鬍子:“走著瞧吧!”
“王爺別動氣!若鬧意氣,有損無益。”袁世凱突然問道:
“廣西剿匪的車費,聽說已經銷了?”
“是啊!報銷三百多萬。”
“按說,三年工夫,花三百多萬也不多。不過報銷總是報銷,要報了才能銷。”
這話中就有深意了。按常情來說,軍費報銷是例案,只要戶、兵兩部打點好,照例規送上一筆為數可觀的“部費”,軍費報銷就無有不準的,但話雖如此,畢竟稽核準駁之權在朝廷。奕劻懂得袁世凱的意思,是不妨拿廣西剿匪的軍費報銷來跟岑春煊為難。
“可是,”奕劻問說:“他有粵援在,能不準嗎?就駁了他的,也不能請旨派大員查辦啊?”
“一定有辦法的!王爺不妨找人問問。”
不必找人去問,奕劻自己就想通了。這有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拖。軍費報銷的冊子很多,隨便找些疑義,諮請查復,一來一往就是幾月的工夫,這樣三、五次下來,兩三年工夫輕而易舉地拖了過去。
第二步是找機會將岑春煊調開,然後翻那樁軍費報銷的案子,派人到廣東徹查,結結實實找些侵吞兵餉的證據出來。那時候瞿鴻璣固無能為力,慈禧太后亦不便公然庇護,縱不能將岑春煊下獄治罪,至少要打得他翻不起身來。
這個辦法是在轎子裡想出來的。下了轎不到軍機處,先到外務部的朝房找那桐,不是為了跟他商議,是有這麼一件很得意的事,心癢癢地非告訴那桐不能寧貼。
聽奕劻講完,那桐一蹺大拇指說:“王爺這一著真高。到那時候,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