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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的一件大案。”凌兆熊也說,“我讀過《東華錄》,上有此案的記載。事情發生在康熙四十幾年,明朝已亡了六十年。案內的正犯是個七十老翁,彷彿還是個文弱的讀書人,要說他就是‘朱三太子’,似乎過於離奇,不是被誣,就是假冒。”
“東翁的成見太深。”孫一振率直答說,“既非被誣,更非假冒,不過稍微錯了一點點。崇禎十七年甲申三月,李自成破京的時候,思宗先親眼看皇后妃子自盡,又手斬昭仁公主,怕落入流寇手中受辱,然後拿太子及皇三子定王慈燦、永王慈煥交付親信太監,各人去投奔各人的外家。父子訣別之際,思宗叮囑三個兒子,國亡以後,混跡民間,要忘記自己是皇子的身分,見了年紀長的,要叫爺爺,輕一點的稱伯伯、叔叔。幸而不死,長大成人,要為父母報仇。這樣處置完了,方始在煤山一株松樹上,自縊殉國。太子跟兩王出宮以後,遭遇不同。東翁所說《東華錄》上所記的這件大案,別的都不錯,所錯的一點點是,誤弟為兄,那個‘七十老翁’是行四的永王慈煥,而非‘朱三太子’。這個故事要從山東東平州的一個名叫李方遠的談起……。”
大概在康熙二十二年春天,李方遠到一個姓路的朋友家去赴宴,同座有位客人,生得儀表堂堂,吐屬文雅,很令人注目。主人介紹此人說:“姓張,號潛齋,是浙江的名士。學問淵博,寫作兼優,而且精於音律,下得一手好棋,如今是本地張家的西席。”
張潛齋人很謙虛,一桌的人都應酬到,但對李方遠格外親熱,殷殷接談,頗有一見傾心的模樣。李方遠亦覺得此人不俗,是個可交的朋友。
過了兩天,張潛齋登門拜訪,送了一把他手寫的詩扇,果然寫作兼優。就此正式訂交,常有筆墨文字的應酬。這樣過了半年有餘,一天張潛齋跟他說:“我要回南邊去一趟,大概兩個月就可以回來,特來辭行,還有一件事奉託。家有數口,柴米由東家供給,不過每個月要一千銅錢買菜,不能不乞援於知己。”
“那是小事,”李方遠答說:“請放心,我按月致送到府就是。”
原說兩月即回,結果去了半年猶未歸來。李方遠因為會試進京,動身之前關照家人,仍舊按月接濟張家。等他春闈及第歸來,張潛齋已經攜眷回南。如是不通音問有十年之久。
康熙三十五年,御駕親征噶爾丹,李方遠在大軍所經的饒陽當知縣,奉委兼署平山。軍需調發,日以繼夜,忙得不可開交,而張潛齋翩然來訪。李方遠連跟他敘一敘契闊的工夫都沒有,送了一筆程儀,匆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