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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印,印文是“皇四子”三字,還是世宗在潛邸的舊物,傳到道光年間,因為先帝也行四,宣宗就以這方翠玉相賜,現在拿來頒賞給行六的恭王,雖不切實用,但對受賜者來說,卻真正是一種遺念。恭王與先帝一起在上書房讀書時,無一日不見這方翠印,想到先帝窗課,遇到下筆得意之時,便取出這方翠印,押腳鈐蓋的那份欣悅的神情,恍然如在眼前。撫今追昔,低徊不已,恭王不由得痛哭了一場。
就在頒賜遺念的那兩天,恭王接得來自熱河的密告,說肅順的財產,有一部分藏匿在陳孚恩那裡。這是非常可能的,但如查問陳孚恩,決不會有結果,因為可以意料得到,他是決不肯承認的。
於是軍機處在商議此事時,大費躊躇了。陳孚恩的狐狸尾巴,在查辦肅順,抄出往來書信帳目以後,逐漸顯露,已現原形,但此人手腕圓滑老練,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最大,不是當面對質,不易拆穿他的花樣。因此,朝士中頗有人以為陳孚恩是個幹才,甚至認為他不是肅黨,不但不是肅黨,還是肅順他們所忌憚的人物。當先帝在熱河崩逝,在京奉派的恭理喪儀大臣,只有陳孚恩奉召得赴行在奔喪,肅黨的形跡明顯到如此,而居然有人力言,說肅順要把他召赴行在,是調虎離山之計,深怕他在京裡搗鬼,反對肅順,這就是陳孚恩自己放出來的流言。
為了這個緣故,自恭王以次,雖都主張嚴辦,但怕清議支援陳孚恩,掀起意外的風波,不能不加慎重。可是,正如在登極大典之前,必須處決了載垣、端華、肅順一樣,陳孚恩的案子,亦必須在垂簾大典舉行以前結束,所以在景山觀德殿頒賜了遺念,全班軍機大臣,專為此事,舉行了一次會議。
沒有一個人主張輕縱,會議就很順利了。垂簾大典在十一月初一舉行,已成定案,這樣,就只有九天的工夫來處理此案。同時,象陳孚恩這種已革職的尚書,照規矩,必須指派大臣,會議定罪,那也得要幾天的日子,算起來,時間相當侷促,要辦就得趕快辦,不能再拖延瞻顧了。
當時決定,派戶部尚書瑞常、兵部尚書麟魁,將陳孚恩拿交刑部,並嚴密查抄家產。同時派周祖培和文祥,會同刑部議罪。第二天一早進宮,自然一奏就準。
奏準了便該寫旨進呈,轉由內閣明發上諭,但那樣一來,可能諭旨還未發出,陳孚恩已經把財產轉移分散,隱藏無蹤了,所以必得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恭王一回軍機處,便派人把瑞常和麟魁請了來,宣明旨意,請他們立刻遵旨辦理。
於是這兩位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