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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鵲知道施彌明身材極好,一看就是練過的,卻故意這麼說。
施彌明倒不自我辯護,還順著李鵲的話笑道:“是啊,我爬不動半路倒下的話,還得仰仗李公子馱我。”
“我不費這勁。”李鵲道,“讓嚮導揹你吧。”
嚮導:……我是牛馬?
施彌明卻道:“那不行,你是我的合法配偶,按照法律,你對我有救助義務。若你不救我,就是違法了。”
聽這話,李鵲立即想起昨夜施彌明說的“佔醉漢便宜是違法”的理論,心裡很不得勁。
李鵲哼一聲:“施先生真是很熟悉法律,幹投資屈才了,該去學法。”
“學法哪有幹投資掙得多。”施彌明很現實地反駁道。
李鵲哪兒容得別人反駁他,便氣哼哼說:“什麼掙得多就幹什麼?那你怎麼不去搶銀行?”
“搶銀行哪有做投資掙得多?”施彌明說。
李鵲呆住:“搶銀行沒有投資掙得多?”
施彌明一本正經地解釋道:“李公子,你想想,搶銀行的話,最多也就一兩百萬吧,而且還得冒著生命危險。”
“搶銀行只能掙一兩百萬嗎!”李鵲的認知被顛覆了,“銀行那麼點錢就能開?”
施彌明笑了:“銀行的現金庫存是有限的,一般來說,一家小型銀行可能存有幾百萬,而大型銀行可能有數千萬到上億。但是,這只是他們在現金室保有的數量,不是所有都是輕而易舉就可以搶到的。”
說著,施彌明繼續道,“而且你得考慮一個人到底能搬動多少紙幣,這可不是電影裡那麼輕鬆。一百萬的紙幣是非常龐大而重量驚人的,而銀行的錢箱也不是那麼好攜帶的。要是你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搶劫,並且攜帶著數百斤紙幣逃離現場,那也算是相當了不起了。”
李鵲愣住:“所以你還真的研究過搶銀行的可行性嗎……”
不過,說起搞投資,李鵲這才想起自己扔在黎安娜那裡的錢。
李鵲特地跟黎安娜說過,錢放那兒就行,掙了虧了都不必跟他彙報。他會定期上後臺自己看的。
黎安娜也照做。
“說起來,我還沒看我的投資收益呢。”李鵲拿出手機,開啟了投資管理的應用,輸入密碼,準備檢視自己在這段時間內的投資表現,心情倒是充滿期待,彷彿在拆聖誕禮物。
施彌明站在他旁邊,沉默看著,並不打擾他的興致。
看到手機螢幕上顯示的數字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