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夫妻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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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呢,哪有女人不生孩子的?”於是,這個女人就可能被休棄,因為她“無出”,夠了被休的資格。只生女孩也很糟糕,因為她盡生“賠錢貨”,等於是一個弄得企業年年虧損的廠長,董事會當然要撤他的職。所以只生女孩的媳婦便只有兩條路可走:或者也被休棄,因為她同樣是“無出”;或者繼續不停頓地一口氣生下去,直至生出男孩為止。無論何種前途,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都很慘。
當然,不被休棄也是可能的,但必須同意丈夫納妾。你自己既然“沒本事”生男孩,就允許別人來代替,也得容忍丈夫寵愛那能生男孩的妾。這種日子,當然也不會好過。但婚姻的目的既然是“繼統”,女人們即便一肚子怨氣,又能怎麼樣呢?
再說“結緣”。
“緣”是相對“統”而言的。統即血統,是一個垂直方向的血親關係體系。它以“父子”關係為核心,向上下兩個方向延伸,構成一個由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子、孫、曾孫、玄孫組合而成的父系血親集團,叫“九族”,又叫“父族”。這個集團的統緒,就叫“血統”,也叫“父系”。
緣即血緣,是一個橫向擴散的親屬關係體系。它以非血親的“夫妻”關係為核心,憑藉夫妻雙方的親屬關係向周邊擴散,形成“親戚”。其中有血親(如表兄弟姐妹),也有非血親(如嶽婿、連襟)。但無論血親非血親,都是“親”,卻又不那麼“親”。可見,“緣”低於“統”。統是天生的,緣則是人為的;統是固有的,緣則是結來的,所以叫“結緣”。
其實,“婚姻”這兩個字,本義就是“結緣”。婚是男子娶妻,姻是女子嫁夫。所以妻之父(岳父)叫“婚”,夫之父(公爹)叫“姻”,相互之間就叫“婚姻”,也叫“親家”、“姻親”。姻親之間,不存在任何血緣關係,按說不該親的,然而卻也成了“親”,所以結婚也叫“成親”。——不但夫妻兩個成為親人,而且夫妻兩族也成為親戚。
成為“親”又有什麼好處呢?好處多啦!“是親三分向”。中國人待人接物,說話辦事,從來就不問是非,只問親疏。親戚遇了難,固然要救助,即便犯了法,也要包庇。總之,有了親戚,好人有幫襯,壞人有幫兇,所以無論好人壞人,都很看重結緣。
更何況,結緣這事,是沒完沒了的。張家和李家結緣,李家又和王家結緣,張家也和趙家結緣,結果,張王李趙,都成了“親戚”。如此攀援下去,瓜藤扯柳葉,自然“四海之內皆兄弟”。於是,“俺媳婦她孃家侄的小姨子的婆家兄弟媳婦她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