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婢不如妓”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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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樓的種種功能,不少是家庭所不具備的;妓女的種種才能,也往往是妻、妾、婢們所不具備的。更重要的是,妓女與妻、妾、婢的身份完全不同,所以能為後者所不能。比方說,你總不能讓妻妾出來陪酒,或讓姬婢在陪酒時說什麼“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吧?
但上面說的這些,還不是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婢”而且“婢不如妓”的主要原因。據我看來,妻、妾、婢都不如妓的原因,主要在於只有與妓女,才有可能(當然並不一定)建立一種無拘無束、輕鬆自由的異性朋友關係。
傳統社會中的男人,難以與其妻、其妾、其婢建立這樣一種朋友關係,其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前已說過,夫妻關係首先是一種禮儀關係。夫妻之間,相敬如賓,行禮如儀。客氣倒是客氣,但也生分;文明倒是文明,但也隔膜。他們更多地只是合作,共同完成結緣繼統或成家立業的任務,而不是交換思想,交流感情。總之,夫妻之間,公務多於私情,禮儀多於性愛,自然難以成為好朋友。
男人與妾的關係,首先是主僕關係。一個要端架子,一個要陪小心。妾在夫的面前,唯唯諾諾,恭恭敬敬,有話不敢說,出了差錯自己先跪下來請罪,哪裡又有平等對話可言?既不能平等對話,又怎能成為知心朋友。
男人與婢的關係,首先是主奴關係。既是奴才,自然更沒有資格與主子“平起平坐”了。即便某些“開明”的主子,可以不把婢當奴才看,但另一方,卻無法在心底抹去“奴婢”身份的陰影。更何況,婢女多半沒有文化,很難與愛她的主人有共同語言。她們更多地只能從生活上去照顧男人,給他營造一個舒適溫馨的家庭環境,卻很難在思想上與他分憂,感情上與他同樂,更遑言詩詞唱和、弦管應答了。婢,當然不如妓。
總之,夫與妻、與妾、與婢的關係是一種不平等關係。這種不平等關係使男人感到“一覽眾山小”的優越,卻也能使他體驗到“高處不勝寒”的孤獨。當然,男女之間的這種不平等,也使他們之間很難產生真正的愛情。
因為愛情是以平等為前提的。
那麼,嫖客與妓女之間的關係,難道就是平等的麼?話不能這麼簡單地說,但應該承認,有這種可能。
嫖客和妓女之間的關係,既不是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又不是主客關係、主僕關係、主奴關係,而是一種買賣關係。在市場機制較為健全的條件下,買賣關係其實是一種最平等的關係,即價格面前人人平等。誰付的錢多,誰就能得到最好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