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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如泰山”,豈非也正是這意思?
蘭蘭道:“小姐,水已快涼了,你快去洗吧!晚上你不是還要出去嗎?”
她點點頭,輕輕地將蝴蝶又夾回書裡。
填詞的人雖已死了,但這些詞句卻已不朽,所以他的人也不朽。
他雖已死了,但卻遠比很多活著的人還有價值。
他死又何妨?
水並沒有涼,但夜色已籠罩大地。
約會的時間已過了。
她並不著急,還是懶懶地躺在溫水裡。她知道約她的人一定會等。
何況,他等不等都沒有關係。
雖然他很年輕,很英俊,尤其穿著那件大紅斗篷的時候,更如臨風玉樹,足以令很多少女心醉。雖然他對她體貼入微,千依百順,將她當作女王,甚至當作仙子,不惜用盡一切方法討好她。
可是她對他並不在乎。
她無論對任何人都不在乎,無論對任何事都不在乎。
有時她自己想想,都覺得自己很可怕。
也許就因為她對他全不在乎,所以他才對她這樣死心塌地吧!
她若真的愛上了他,嫁給了他,他也許就會變得不在乎了。
人,本就是這種如此奇怪的動物。對他們已得到的東西,總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失去時,又往往要悔恨痛苦。
人,為什麼總喜歡折磨自己?
她現在很少去想這種事,也許因為她對人生已看得太透徹,所以她無論對什麼事都覺得很厭倦。
她還年輕,本不該對人生看得如此透徹,本不該如此厭倦。
包圍著她的那些人,很多人年紀都比她大,可是他們無論對什麼都覺得很有興趣,一點點小事也會讓他們笑個不停。
有時候她簡直覺得他們太幼稚,太無聊。
望著清澈的水波,她忽然想到那天坐在溪水旁的那年輕人。
那眼睛裡充滿了憂鬱和痛苦的年輕人。
他還年輕,可是他對人生卻似已比她更厭倦。
為什麼?
她輕輕嘆了口氣,喃喃道:“也許我應該讓他死的。因為我並不能給他快樂……”
蘭蘭垂首走進來,遞來了一方乾淨的絲巾,賠笑道:“小姐臉洗好了吧!花公子一定等得快急瘋了。”
她淡淡道:“讓他等,讓他瘋。”
蘭蘭眨眨眼,道:“小姐你難道一點也不喜歡他?”
她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