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點點滴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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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照片
某日,何律師驚訝的發現自己皮夾裡的舊照片被換成了一張某人近日的大頭照。
回家後問某人。
某人理直氣壯:“你經常看到我十八九歲的照片,再看看現在的我,會覺得我越來越老的。”
自從嫁了律師,某人就越來越會講理。
2.關於寶寶的取名
某日,爐子上燉著排骨湯,無聊的默笙決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做。
比如幫未來的寶寶取名。
拿了本漢語大字典翻啊翻,默笙發現取名真是一個艱鉅的工程。要取一個音義皆佳,雅俗共賞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腦子中靈光一閃,默笙想到一個簡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媽媽的名,再加一個字,名字立刻出來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聽。
關鍵是很有意義。
默笙得意,跑到書房,寫到紙上,問以琛怎麼樣。
以琛看了看,揚眉,大筆一揮。
中間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鬱悶,連同寶寶的份一起。
可憐的寶寶,還沒出生就被爸爸嫌棄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餘,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彷彿好像還沒有和某人說過那三個字。
正好某人摸進書房找小說看。
順手把她拉過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雙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擱在她頸窩。
“幫我翻書。”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檔案。
“嗯,第十四頁。”
總算明白他要自己幹什麼了。
懶人!
不過被奴役慣了的默笙還是幫他翻到十四頁,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懶。”
“嗯嗯。”以琛似乎決定懶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幫我劃出來。”
“哦。”默笙拿起鋼筆在那句話下面劃了一條彎彎曲曲的線。
——“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先決問題的研究,一直承襲英國法學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觀點……”
“倒數第三行。”
——“你既然已經和警方有過接觸,那一定知道這裡的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規定。”
這是什麼?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