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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或關外苦寒之地唱戲,或是對他們有不軌的企圖,他們沒法逃跑。
院門大開,裡面出來二人。
一老一小。
長者是個年約五旬的老漢,相貌平平無奇。小的則是個二九年華的女子,長了一張俏麗的瓜子臉,杏眼細眉,鼻樑高挺,肌膚白膩似雪,即便沒帶妝,身上只著一襲灰色的粗布麻衣,頭戴荊釵,也能覺察是個美人胚子,看年歲已是婦人,但戲班子的情況不同於普通人家,無法判斷是否嫁人。
“東家,聽說您要把咱所有人轉手,為何不跟我等商議?”老漢乃戲班的樂師,相當於管事的身份,神色悲切。
本以為能在戲班子養老,好不好先不說,至少生活穩定,不至於流落街頭。
一旦新東家接手,未必會用他,他可能要自謀出路。
這也是朱浩壓價的原因之一。
那十六份契約,並不是所有契約都能帶來利益,有的人就算趕他走也不會走,屬於無效契約,真正有用的是能為戲班帶來收益的契約。
李班主苦著臉道:“我的情況,你們早就知道了,養不起也沒心思繼續養下去了,兌出去換點錢做個小本買賣,或者買幾畝地養老,你們……實在對不住了。”
女子目光落在於三身上,在她看來,這個年輕男子便是戲班的新東家。
一看這人……
就不像是什麼正派人物。
以自己的樣貌和身材,遇上這種人,多半名節難保。
而且她還有另外的原因不想李班主妥協:“……東家,我的契明年年底就到期,把契轉給別人,是不是先徵詢一下我的意見?至少讓我先買個自由身?”
有的人想在戲班子養老,有的人卻想獲得自由。
年少時被人買回去,籤個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賣身契,長大後想獲得自由,從此不再被人約束,不用擔心在表演時被人糟蹋玷汙,非但是女子,就連戲班中的年輕男子基本都是這思路……
伶人一行,能不幹都不想幹,即便非幹不可,最好也是單幹或組成夫妻檔,至少不用被人盤剝和約束。
李班主似也覺得對不起那女子,頭都不敢抬,輕嘆:“情況所迫,要買自由身,去跟新東家說去,就別給我添麻煩了。”
於三笑呵呵道:“小模樣挺俊俏啊!”
女子聞言不由皺眉。
這個看起來像是新東家的年輕男子,沒說話前光看相貌就給人不是善茬的感覺,這一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