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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人,就當是狂妄無知兼而有之吧,價錢最重要不是嗎?於掌櫃,先給他看看訂金。”
隨著朱浩話音落下,於三馬上把帶來的木匣開啟。
裡面是朱浩這幾個月賺的家當的一部分,上來就有五十兩。
李班主眼睛都看直了。
年歲小,但架不住出手闊綽……這可比別的跟他談生意的人要實在得多。
“這怎麼好意思……”
李班主說著就要伸手去拿木匣。
於三喝道:“李當家你這是何意?”
李班主不解:“不說是訂金嗎?”
於三道:“那只是客氣的說法……就算是訂金,你是不是也先把契約什麼的先拿出來?賣身契總該有吧?戲子的樂籍沒問題吧?當我們沒跟戲班子接觸過還是怎麼著?”
李班主這才收起倨傲之色,從一旁拿起個包袱,開啟后里面是油紙包,再裡面便是厚厚一疊契約。
“都是樂戶,咱戲班子有幾人簽訂了賣身契,其餘則不是,相當於長工契,戲班裡女眷多成家,別惦記人家身子……但若只是讓陪酒,唱個清曲,也不是不可,‘男記四十大麴,女記小令三千’,各有所長。
“連同樂師在內一共十六個人,契約最長者十六年,最短者一年,到時可自由脫離戲班,不得約束……但若其沒有出路,也可續約……”
李班主說這些話時,就像是要把自己珍藏已久的寶貝讓給他人,臉上多有不捨。
總結起來。
戲班子十六個人,都是樂籍,有男有女,分俊醜。
在大明,樂籍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屬賤籍的一種,世襲,良賤不得通婚,意味著樂籍男只能娶樂籍女,無科舉權,只能世代以聲色娛人。
俊俏女戲子的契約最值錢,這種契約約定未來幾年只給戲班打工,相當於長約,本身並不是賣身契,沒法拿著契約直接把人賣到秦樓楚館。
等於是賣藝不賣身!
但真有那有權有勢之人聽彈唱,非要在聲藝外強佔美色,她們多半不敢去官府申告,只能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