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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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持續大半天,臨近黃昏,朱娘才帶著兒子從官驛出來。
“小浩,他借銀子就算了,為何還多給?”
朱浩道:“以我們現在的處境,想靠抵押房契在安陸本地借債有可能嗎?”
朱娘想了想,斷然搖頭。
“也就他會借給我們……若所料不差,他應該是在祖母那兒吃了虧,知道我們借錢,巴不得趕緊把銀子送來。”朱浩笑道。
“這是為何?”
朱娘仍舊一臉疑惑。
“到期我們還上錢,把祖母給治住了,他能出心中一口惡氣;如若還不上,田宅歸他,這口氣出得更暢快……左右不吃虧,他這麼精明的人不會算賬?”
朱娘徹底無語。
朱娘本來還想說什麼,但看了看四周,行人頗多,於三還揹著二百多兩銀子的包袱跟在後面,只能先趕緊回鋪子。
母子歸來,李姨娘見朱娘面色不佳,心中一沉,送別於三便匆匆把門板隔上,過來小聲問道:“夫人,生意沒談成嗎?”
朱浩頷首:“妥了。”
李姨娘驚喜道:“那應該高興才是,夫人……”
朱娘不回答李姨娘的問題,反而打量朱浩:“小浩,適才路上不好說,借錢可以,但你跟蘇當家談什麼鹽引分離,要是被官府抓到,那可是當做販私鹽論處啊。”
李姨娘大吃一驚。
好端端跟經營官鹽買賣的湖廣左布政使的小舅子談生意,到最後竟然談成販賣私鹽?
做官鹽買賣,如果連販賣私鹽是何等罪過都不知,那趁早收手。
這屬於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買賣,不懂法還想賣鹽,命有幾條?
《大明律》規定:“客商興販不許鹽、引相離,違者同私鹽追斷。賣畢五日內不繳退引者,杖六十。將舊引影射鹽貨,同私鹽論。偽造引者,斬。諸人買食私鹽減販私人罪一等,因而販賣者,絞。”
所謂“鹽引相離”,就是販賣官鹽的過程中,官鹽和鹽引必須時刻在一起,等販賣結束後五天內必須交還官府。
所謂的“舊引影射鹽貨”,就是拿已經賣完的官鹽鹽引,以此為憑銷售來歷不明的鹽,等同於賣私鹽。
“娘,我們沒有賣私鹽啊,您可能沒聽懂我跟蘇東主商量的細節吧……他那麼精明,我們賣私鹽,他便是接收私鹽,知法犯法的事情他會做?他比誰都精明呢。”
朱浩笑著安慰母親。
朱娘眉頭緊鎖,此時依然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