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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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不理你。你就會覺得很害怕。你也不知道這會不會是自己的末日,或許你會被趕出家門。我在教堂工作的同事曾告訴我電視上在播放一些真人秀節目,例如‘老大哥’和‘生存者’,我覺得有些相似。”
丹斯點點頭。 棒槌學堂·出 品
“她說這些節目很流行。我想,這就是人們為什麼這麼痴迷的原因。一想到會被踢出‘家族’,人們就會覺得很恐慌。”她聳聳肩,撫弄了一下胸前的十字架。
“你被判的刑期比別人都長,那是因為你有毀滅證據的行為。這是怎麼回事?”
那女人的雙唇緊繃。“很傻,很慌張。我只知道丹尼爾打來電話,說吉米死了,說在他們會面的房子裡出了些事情。我們得收拾行李,準備離開,警察可能很快就會來追他。丹尼爾把所有關於查爾斯·曼森的書籍和剪報之類的東西都放在臥室裡。我在警察趕到之前燒了一些。我想,如果他們知道佩爾擁有這些關於曼森的東西,那麼事情可能會更糟糕。”
丹斯想起檢察官是如何利用查爾斯·曼森的問題來幫助自己贏得審判的。
針對丹斯的問題,琳達聊了很多關於自己目前生活的情況。服刑期間,她開始變得極其虔誠。出獄後,她搬到波特蘭,並且在那裡找到一份工作,為當地的新教教會工作。她之所以加入該教會,是因為她哥哥在那裡做執事。
她曾經在波特蘭和一個“非常好的基督徒”約會,還做過保姆,事實上,是幫她哥哥和嫂子照看領養的孩子。她自己也想領養孩子——她身體不好,不能生育——但因為有犯罪前科,所以想要領養是很難的。她以一種總結性的口吻補充說:“我沒有多少物質上的享受,但我熱愛我的生活。這是一種富足的生活,當然我指的是那種健康意義上的富足。”
敲門聲打斷了她們的談話。丹斯的手伸向她那把沉甸甸的手槍。
“我是TJ,老闆。我忘了暗號。”
丹斯開啟門,年輕的探員帶著另一個女人走進房間。她身材瘦削而高挑,大約三十五六歲,肩上搭著一隻皮製的揹包。
凱瑟琳·丹斯起身跟“佩爾家族”的第二位成員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