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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過這事兒,您看我和蘭蘭都沒穿警服,避免讓其他孩子老師看到她們被警察叫走。”
然而孫燕琴穿著警服,為了出席會議,須按規定著裝。她琢磨了一下,脫去上衣外套,又把襯衫下襬從褲子裡拽出來,解開袖釦挽到肘窩處,儘可能降低從衣著辨識出警察身份的可能性。從基層一步步走上來,她接觸過數千名不同案件的當事人,深知一個案子對辦案人員來說,即便印象深刻也至是記憶中的一個片段,但對於當事人來講,卻有可能是一輩子的枷鎖。
再者,孩子的惡,直接而又純粹。尤其名聲,對於女孩子仍是不得不在乎的事情。佟蔓蔓的案子讓她想起念中專時的一個同年級女生,不算漂亮,但傲人的上圍能把男生們的魂兒都勾走。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全校人都在傳,她和外面的小混混睡過。女生們從此不再和她交往,男生們也開始用自己所知的最下流的詞語來指代她——那個婊子,那個浪貨,那個騷娘們。
在宿舍裡,別人的東西不讓她碰,嫌她“髒”。有個女生,因為她晾衣服時挪了下自己晾內褲的衣架子,當著她的面把那條洗得乾乾淨淨的內褲扔到了垃圾桶裡,還拉攏同屋女生一同指責她的“不自重”。也就是在那一天,她積壓多時的委屈徹底爆發了出來,哭得整棟女生宿舍樓都能聽見。然而最後的結果呢?同宿舍的女生沒有一個受到處罰,只有她被迫退學,早早去了外地打工。
直到參加工作許多年之後,孫燕琴才明白那是一樁校園霸凌事件,自責當時沒有向那位女同學伸出援手。就算她和校外的混混睡過又如何?她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困擾,也沒有打擾到任何人的生活,那是她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決定。甚至有可能她是被強迫的,可到了最後,全都成了她一個人的錯。
“不要宣揚受害者有罪論”掛在很多人的嘴上,可真正能言行合一的又有幾個?但凡和性有關的事情,無論是自願還是被迫,女性所承受的批判與審視遠超男性。觀念的改變,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到了學校,唐喆學先和校長打過招呼,再讓班主任幫忙把林瀟琪叫出來談話。林瀟琪就是那個被小團伙實施了三次侵害的女孩,最後一次發生時,譚輝和趙翼鵬均年滿十四歲。唐喆學希望透過她的證詞能把譚輝和趙翼鵬的罪行釘死。
在接待室裡等了約莫二十分鐘,林瀟琪來了。打眼一看,長相甜美身材豐滿,劉海燙過,被向後束進了馬尾,這種髮型既不違反學校的規定,又可以在有需要的時候用摩絲抓出造型。她目前就讀於九年級,完全不像佟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