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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宋文的話,辦公室裡的人都在消化這個訊息。
老賈道:“唉,我剛才說什麼來著?就是借屍還魂。”
朱曉瞪了他一眼,“宋隊和你說的,根本是兩個意思啊。”
現在躺在解剖臺上的屍體,竟是一個早就死在七個月前的人,這事情在現在各種手續完備的社會中,無論是誰碰到,都會覺得有些匪夷所思。
可同時,資料可以幫助他們破案,也可以掩蓋其中的真相。大資料系統是可以統計資料沒錯,但是這些資料中有很多是人為輸入或者是可操縱的,這樣就有了出錯的可能性。
朱曉問:“借屍還魂,首先得有具屍體,那之前火化的那個人是誰啊?”
宋文又看了一下:“根據系統裡的記載,死者是在家裡報的病故死亡,請了分局派出所的法醫查驗,確認死因是疾病,於是就到便民服務中心的衛生視窗,開具了《死亡證明》。隨後家屬用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開具了《居民死亡殯葬證》一切手續正常。如果當時死亡的人不是陳顏秋,那恐怕是辦事人員的失誤了。”
在國內,普通的居民病故,手續並不繁雜,也不需要過多的考量。主要手續是需要一張證明,也就是所謂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簡稱死亡證明,有了這個,就可以向各種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
死亡醫學證明書,這個東西並不難開,醫療衛生單位,居委會,衛生站都可以開,非正常死亡的,公安的基層部門可以開具。
甚至有一些匆匆火化的,憑藉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還可以補開。
每天,每月,每年,死亡的人太多了,根本做不到對每具屍體詳細仔細查驗,一般進行排查無誤,就會發放了。
城市裡還算是較為嚴格的,有些鄉村更是有很多的亂象,一張手寫的紙條,就可以證明一個人的死亡,這樣的情況被有心人亂用的話,就有漏洞產生。
宋文記得自己過去看過一期法治節目,有一位老人的屍體被人多開了一份火化證明,因此一具被謀殺的屍體就被火化,還好警方及時發現了這一點。
陸司語看了看記錄:“屍體當時是巨人觀,無法辨認面容,查驗後發現死者生前重病,有各種病例,法醫查驗屬於自然疾病死亡,加上來報警的是親屬,這些因素可能導致了法醫和工作人員的疏漏。”
若是七個月前死的不是陳顏秋,那麼死的人會是誰?他的死和陳顏秋有沒有關係?陳顏秋又怎麼會在一個多月後,被人刺死,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