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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一個有縱火癖好又頭腦糊塗的荷蘭人去國會大廈放了一把火,然後把這名荷蘭人逮捕起來並硬說他是共產黨人,於是這就坐實了共產黨放火,納粹黨也就正好藉此機會把共產黨給禁止了。之後德國國會透過了給總理的“特別授權法”,也就是授權給希特勒可以直接頒佈各種替代性的法令,希特勒獲得特別授權以後,就開始大肆獨裁,一個月內就把所有的其他黨派都禁止了。這就是在一個號稱民主、有憲法的國家開始進行獨裁的典型事件,如果沒有其他的制衡力量的話,獨裁者總是會想出獨裁的藉口和辦法。
這裡我要多說一句為什麼法庭能給季米特洛夫這麼長的時間去發表演講,而且最後能宣判他無罪。當時納粹黨在德國的很多底層民眾以及民族主義者中是很有市場的,但是德國的上層,包括知識分子、國防軍,並不認同納粹黨。大家如果去看二戰史,德國國防軍跟納粹黨直接領導的武裝黨衛軍是不一樣的。二戰中德國大量的罪行其實都是黨衛軍犯下的,包括集中營事件、大屠殺等都是德國黨衛軍乾的。德國國防軍的將領大部分都是具有普魯士軍事貴族血統的“馮氏”將領(因為在德國人的姓名中,凡是有“馮”的,以前的祖先都是貴族),而希特勒是下士出身,一戰的時候還是下士,那些“馮氏”將軍世家其實從一開始就看不起希特勒,到後來發展到對希特勒的各種政策都心懷不滿,甚至還發動了政變。在1944年7月20日的時候,這些人還去刺殺希特勒,所以在德國始終都有這樣一個不支援希特勒的群體。最後兩邊的關係越來越緊張,希特勒還開除了陸軍總司令,自己兼任陸軍總司令去指揮陸軍。當時希特勒剛剛上臺,德國法庭的法官作為一個群體,有一個自己的“法官聯盟”,這個“法官聯盟”也不太認同希特勒納粹的這一套做法,始終秉承德國就是一個法制國家的信念,你希特勒透過各種各樣的手段操控國會,採取獨裁政策,那我們就要堅持用法制的手段制止你的獨裁。所以這些法官在法庭上給了季米特洛夫大量的時間讓他去演講、申訴,並且判他無罪。
德國的這個“法官聯盟”始終保持著比較獨立的態度,他們和希特勒一直保持著距離,堅守著德國的司法獨立,希特勒對此懷恨在心。到了二戰期間,這個“法官聯盟”的頭目終於被希特勒想盡各種辦法給弄下去了。最後希特勒派了自己的嫡系——當時駐波蘭的總督漢斯?弗蘭克去當了“法官聯盟”的頭兒。漢斯?弗蘭克也是納粹,而且他做波蘭總督時非常殘酷,但漢斯?弗蘭克當了“法官聯盟”的頭兒以後,還是提出來德國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