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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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等堵在家門口出不去。 後來,鬱格桑接受了官方文學館的採訪邀請,在被問到‘掉馬‘之後是什麼感受,鬱格桑的回答是“可以說實話嗎?(得到肯定答覆後)好吧,其實我挺後悔的,可能接下來我的話會讓一些人不高興,覺得我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但我確確實實,是不太希望自己過度曝光。 我發表第一篇短篇小說的時候,我的家裡人很為我高興自豪,我那時候也是高興且驕傲的,在我們小鎮,我可以被稱為是小作家,於是我興致勃勃地接著寫了我的第一篇長篇小說《慕九》。 很順利它過稿了,還受到很多人的喜歡,這下子我的名聲從我們小鎮傳了出去,我成了遠近聞名的小作家,有很多人來看我,好像我是什麼稀奇動物似的。 那時候我才發現我沒有那麼高興,被那麼多人關注著熱議著,其實挺不自在的,也就是在那樣的情況下,有了祝戈這個筆名,當時除了我的責編,誰也不知道祝戈就是我。 當然,我也不是不愛名聲,我承認我是個世俗的人,不然我不會用我的本名去參加第一天驕的比賽,創辦《窈窕》,寫《失落文明》寫《寧珂》,我喜歡我的作品得到認可,也喜歡我的讀者書粉會,可同時,我也希望我有我個人的空間—似乎這麼說確實是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但我想要大大方方承認,我要名聲,同時我還要個人空間。 祝戈掉馬以後,有很多人在討論我,很多人聯絡我,還有試圖闖到我的住所,我的學校,我的工作室去見我的,這對我來說,是一種太過熱情的負擔。 我希望,你們到茶樓去議論我,去報紙上討論我,然後,離我的私人生活遠一點,不要去打擾我身邊的人,十分感謝。“ 至於“用馬甲去佔用參賽名額,是不是過於自信,也過於自私,對其他作者不公平“這個問題,鬱格桑的回答就更簡單直白了。 “一切按照流程走,鬱格桑和祝戈都接到了邀請,兩篇小說都是在培訓點完成,和其他作者的作品一起送上去評比,層層篩選後才得到了國際文學大賽的參賽資格,如果你可以做到,我不會說這是自私和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