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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銀子走在路上,那火工道士藉口要方便,我便先走。在三岔路口等了兩個時辰,只見他揹著我的包袱回來,原來他竟圖財害命,把我那火工道士殺了。”
老爺一聽,厲聲詢問湯二的名字,為何要殺害火工道士。湯二清醒過來,發現自己在公堂之上,便將事情的經過敘述一遍。老爺問濟公:“這包袱是湯二的?”濟公胸有成竹地說:“無需爭執,我列個清單,如果他對清單上的物品描述不符,那就是我誣告;如果清單正確而他否認,那就是他圖財害命。”老爺聽後覺得有道理,便讓濟公寫出清單,上面詳細列舉了包袱中的物品,包括紅綾兩匹、白布兩匹五尺、黃綾一塊、紋銀二百兩、大小銀元三十七枚、銅錢兩吊、舊衣裳一身以及鞋一雙,鞋底有十六個釘子。
老爺詢問湯二,而這樁案子竟然由此牽扯出謀奪家產、陷害貞節烈婦的更大陰謀。如何透過濟公搭救趙氏玉貞,將在下回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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