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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前的自傳, 黎青執在寫了一個開頭之後,就代入進去,越寫越好。
這個好, 指的並不是文采,主要還是情感。
朱前家境貧寒, 但一心想要過上好日子,並願意為之奮鬥……這樣的情緒黎青執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輕時的想法一模一樣。
他也想過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將朱前的一些經歷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覺十天過去,他已經寫了三萬字, 而朱前從頭到尾, 都沒讓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個再好不過的甲方。
寫了十天,黎青執的寫字速度快了許多, 但他一天還是寫三千字,同時有意識地將字寫得更端正。
他有心參加科舉,而想要參加科舉,必須有一手好字。
這個好,指的不是擁有獨特的風骨自成一體的那種好, 而是字跡烏黑光潔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樣的好。
對此黎青執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為了卷面分,還專門練過字。
現在他就是改用毛筆,從頭開始練字。
他還要將字寫小……這時的人用毛筆寫的字, 基本都小於成人拇指指甲蓋, 有一種蠅頭小楷還要更小, 只有五毫米見方,看起來跟鋼筆字沒區別。
這樣的字他現在根本寫不了, 只能慢慢練。
幫朱前寫書,正好能讓他免費練字。
這些日子吃的多,黎青執的能量多了一點,他就用這點能量增強自己的手部力量,修復自己的手部骨骼,讓自己寫的字可以更加穩當。
還有就是他的記憶力……黎青執每天都會留出一些能量,用來最佳化自己的大腦。
如此一來,他就沒有餘力修復自己的身體了。
於是朱家跟黎青執一起吃飯的管事,就見黎青執每天吃他們兩三倍的飯,卻一點不見胖。
這黎先生,當真能吃!
這日中午,黎青執吃的又是白煮豬肉。
黎青執把豬肉分出三分之一來,放在一個洗乾淨的竹筒裡,打算帶回去給金小葉和黎老根加餐。
朱家每頓給他的肉並不多,但對金小葉他們來說,哪怕只是吃薄薄的一片肉,都是一種享受。
剩下的菜和兩個孩子分了分,又狂吃四碗飯之後,黎青執就帶著兩個孩子回書房,哄他們睡覺。
黎大毛黎二毛放現代還在讀幼兒園,有午睡的習慣,沒一會兒,就躺在草蓆上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