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書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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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
還有就是……原主愛慕攻陸怔,在陸軒還健在的時候就已經各種若有若無的撩撥,陸軒沒死的時候,就已經忍不住爬過一次陸怔的床,被陸怔打進醫院住了半個月的院。
陸軒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結果當然是被痛揍一頓,丟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後把自己的命都爬沒了。
陸怔年紀比陸軒小七歲,差不多是被陸軒養大的,對這個哥哥非常敬重,連帶著對原主也忍讓,直到最後忍無可忍爆發,直接將原主的腿打斷,趕出了陸家的大門。
原主最後的結局是無家可歸,慘死街頭。
常清搞清楚狀況後,腦海就有一個聲音,很清晰地說:不能讓陸怔和林逸風在一起!
林逸風是原著裡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聲音到底是誰的,但他猜測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樣的結局,完全是自己作出來的,再來一次,居然還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說他,畢竟他能重新活一回,還得感謝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說裡活,常清也是該感恩的。
阻止這本小說的男主們在一起,這顯然是不大現實的,一來常清對陸怔沒什麼興趣,而來也不大想做那個惡毒男配。
不過原主都這麼要求了,他盡力而為。
只是從他穿書的時間點也有些尷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陸怔床的時候。
想想昨天的尷尬事,常清的表情毫無異色,只是伸手摸了摸頭上的紗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來面沉如水分分鐘要上來痛揍他的陸怔都慌了神色。
不過好歹沒被揍進醫院躺十天半個月。
常清想著,腦海裡出現了陸怔年輕又充滿銳氣的慌張臉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這一笑,就落入了陸軒的眼睛裡。
常清長得很漂亮,這種漂亮是超越性別的,可以說是一種純粹的美,只是平日裡他喜歡濃妝豔抹,弄得一團脂粉氣,這種美便帶了一種豔俗的味道,也因為這個,常常被陸花私底下稱呼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腦袋受了傷的緣故,常清不塗眼影,不擦眼線,不搞亂七八糟的妝容,連華麗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換掉了,白衣黑褲,臉龐乾淨白皙,一派的純淨。
這一笑,就笑出了幾分春光燦爛的味道。
陸軒看的眼睛都略微發直了,他長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