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所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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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介紹信丟了這個藉口,年輕公安彷彿習以為常,他面不改色地伸手從兜裡取出筆,拔下筆帽瞟了她一眼,吐字清晰、不疾不徐地三連問:
“叫什麼名字?”
“家住哪裡?”
“具體地址,詳細一點。”
韓舒櫻:……
窒息三連問,這問題她敢答,誰敢信?
韓舒櫻心情此刻就跟坐過山車一樣,彷彿結局已定,無論怎麼掙扎都是無用的。
年輕公安沒聽到回答,眉毛揚了揚提醒道:“沒有身份證明,家住在哪裡也不說,這樣下去我們只能將你帶回拘留所,稽核你的身份!”
……還要,稽核身份?
身份問題她算是逃不過去了嗎?
見她睜大了眼睛望著自己,他用筆敲了敲本子,提示道:“……介紹信丟了不要緊,核查你的身份沒問題,會送你去收容所,三個月內讓你家裡頭的人過來,繳齊你在收容其間的伙食費與罰款,你就可以回去了,若沒有家人認領,三個月後直接送到採石廠勞動改造,改造好了再遣送回原籍,懂了嗎?”
“若你什麼也不肯說,來歷不明身份無法解釋,就只能走稽核流程,那就麻煩了。”他將本子合上,看向旁邊的年長公安,剩下的話沒說完。
身份有問題,那就對不起了,按規定,至少得在裡面待半個月,進了審訊科的人,就沒有撬不開的嘴。
見她還不開口。
年輕公安皺了下眉頭,例行公事道:“那走吧,跟我們到所裡走一趟。”說著將本子和筆放入兜裡。
“等下!等一下……”
韓舒櫻不是不想回答問題,是她實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實話不敢講,假話又騙不了人,見他們真要帶她回拘留所。
這樣一來那劇本上的字,不就成真了嗎?這個年代進了拘留所,那會是什麼好事!情急之下,她緊緊拉住了面前這位公安同志的手,攥緊他的手指。
“等等……”她正想著對策,想想還有什麼辦法?難道劇情真的沒法改變了嗎?雖然她不熟悉這個時代,但歷史大事件她知道,現在一九六三年,如果現在她被拘留再送去勞改,她就完了,十幾年都別想出來了……
突然被一雙綿軟無骨的小手拉住,年輕公安愣神,低頭看向她的手。
這個年代男女關係極其保守,不提不認識的陌生人,就算兩個人談戀愛,在公開場合下,男女雙方都要離開一段距離才敢說話,有外人在的時候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