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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不帶,後來心一軟就讓他上車了。
大隊:他胃疼關你什麼事?
答:……(沉默一會兒)不是說要開世博嗎,不是說要展現上海市民風采麼?不是說要熱心對外國友人施以幫助麼?
大隊:……(沉默兩秒)你認識他嗎?說這些幹什麼?
答:我是說政府號召我們做這些,這些不是市民公民提倡做的嗎?
大隊:你讓他上來就是想做非法營運?
答:你怎麼可以這樣說,那地震災區捐款捐物,那些人全國人民認識嗎?我也捐了,但我估計你和閔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沒捐。大隊:你別扯這些,不認識你讓他上車幹嗎?答:我確實是他說胃疼要上車心軟才讓他上來的。大隊:你不認識他讓他上來就是開黑車。答:雷鋒幫助的那些人他都不認識。大隊:(一下子爆發)哎喲,你還自比雷鋒了,你還能了。
你看這事就這樣吧,就和解了,鬧了也不好。答:你說的我不明白,怎麼和解?大隊:就是即使你不是專業開黑車的,但昨天你載客的行為是開黑車。答:我說過了,我沒收過一分錢,本不讓他上車,他說胃很疼家在前面才讓他上來的。大隊:好了好了,就這樣吧,鬧下去對你也沒好處,你也是受過教育的人。答:受不受教育公民在沒違法的情況下都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大隊:你怎麼這麼不開竅呢,懂我意思麼?答:不懂,你的意思是交了罰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隊:是啊是啊,就這樣大家都好。答:那我還是要交一萬揹負開黑車的罪名?
大隊:你要這樣我就沒什麼好跟你講的了。
答:我還要質疑你們那些什麼所謂的“執法人員”,和土匪強盜有什麼區別,為什麼上來就扭我雙手卡住脖子?叫出示拘捕證也沒有,將我推搡到麵包車上,叫出示證件也把名字擋住老遠晃一下。我沒有違法,他們有什麼權利這樣做?
大隊:那是你不配合執法。
答:我犯了什麼法了?
大隊:你不配合只有強制執行。
答:我犯了什麼法了?
大隊:你有開黑車的嫌疑。
答:如果只是嫌疑的話就不能定性為違法,為什麼他們七八個人要扣我雙手卡我脖子?
大隊:我說了你不配合。
答:要是執法人員,應該先出示證件,我會配合,而且我一個人又怎麼能對付七八個人?這七八個人一下就上來壓住我卡脖子,而後又將我推到麵包車裡,這是限制我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