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3)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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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個犯人雕刻了耶穌的三個時期,有的犯人收集錢幣,有的人集郵,還有人收集到三十五個國家的明信片。
安迪對石頭有興趣,連帶的也對牢房的牆產生興趣。
我想他最初的想法只是把名字刻在牆上,或是在後來貼美女海報的牆面上,刻幾行詩來鼓舞自己。哪曉得竟然發現這堵混凝土牆意外的鬆動,只刻了幾個字,便落下一大塊。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手裡把玩著混凝土塊,看著這塊剝落的混凝土沉思。不要老想著自己一生都毀了,不要老想著自己怎麼會這麼倒黴。把那些全都忘掉,好好看看這塊混凝土吧!
很可能,之後的幾個月,他覺得試試看自己能把這堵牆挖開多少,應該還滿有趣的。他當然不能這麼堂而皇之地挖牆壁,你總不能在警衛每週定期檢查時(或是突襲檢查時,他們每次總是會翻出一些有趣的東西,例如酒、毒品、色情圖片和武器等),對他說:“這個?只不過在牆上挖個小洞而已,沒什麼好擔心的。”
不,安迪不能這樣做,於是他想到託我買麗塔·海華絲的海報,他不要小張的,而要大張的。
當然,還有他的石錘。我記得一九四八年替他弄到那個小錘子的時候,曾經想過如果要用這把錘子挖穿監獄的牆壁,大概要花六百年的工夫。沒錯,但是安迪其實只需要挖穿一半的牆壁——但即使混凝土牆非常鬆軟,他用兩把錘子,仍然努力了二十七年才成功。
當然,期間因為跟諾曼登同住而浪費了不少時間。他只能晚上工作,而且是在三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之後,包括值夜班的警衛也進入夢鄉後。然而拖慢速度的最大難題,還是如何處理敲下來的混凝土塊。他可以把磨石布包住錘頭來消音,但是敲下來的碎片要怎麼處理呢?
我想他一定把混凝土塊弄成很小的碎片,然後裝在袖子裡運出去。
我還記得在我幫他弄到石錘後,星期天的時候,我看著他走過運動場,因為和姊妹的衝突而鼻青眼腫的。他彎下腰來,撿起小石子……然後小石子就消失在他的袖口。袖口或褲腳翻邊的暗袋是監獄裡的老把戲。還有另外一件事讓我記憶深刻,可能看過不止一次,就是安迪在炎夏午後窒悶的空氣中穿過運動場,沒錯,空氣十分窒悶,除了偶有一陣微風吹過,掀起安迪腳下飛揚的塵土。
所以,可能他的褲腳還藏著不少花樣。你把暗袋裝滿要丟掉的小碎片,然後到處走動,手一直插在褲袋中,然後當你覺得很安全時,就趁人不注意猛拉暗袋。當然褲袋裡一定有一條很堅韌的線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