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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一頭霧水的王風,秦昊解釋道:“他在評論裡,對老李進行各種汙衊誹謗,說他沽名釣譽,還暴露了老李的身份資訊,引導其他網友進行人身攻擊。我記得這些應該能構成誹謗罪吧?”
來找王風之前,秦昊就想到了前世的一個案例。
這個案例也不新鮮,就是前世有一些娛記為了能博人眼球,四處給明星造謠,今天這個婚外情,明天那個搞曖昧。
期初這些明星拿他們沒有辦法,後來不知道是哪個娛樂公司想出的點子,直接以造謠罪把這幫娛記給告了,才讓這幫人消停下來。
漸漸的娛樂圈裡就杜絕了大部分造謠的聲音。
所以秦昊打算來個現學現賣,好好治一治這個叫天天學英語的。
聽著秦昊的解釋,王風越聽越覺得有道理,這個可行性非常的大。
隨即他的腦海裡就浮現出誹謗罪的刑法條文。
誹謗罪,有三個構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損的客體,必須要是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第二,犯罪主體需要存在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三,主觀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但還是繼續這樣幹。
想到這裡,王風突然感覺秦昊這個小夥子夠狠的,對於那些沒有道德的人來說,簡直就是一個惡魔。
感覺喉嚨有些干涉,王風拿起保溫杯,喝了一口茶,才說道:“按照你的說法,對方不當的言論,已經影響了大量的人群,告他誹謗罪,完全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