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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次認為馮景覓是個妖精。
記得有段時間馮景覓諸事不順,突發奇想的尋求佛法庇佑,也不知道哪來的野和尚信口胡謅,說馮景覓被一個至少1500年道行的蛇仙看上,想要借殼修行。
兩人鬧不愉快,他借這個說事兒,“還真是蛇精,這麼胡攪蠻纏。”
馮景覓當時喝了些酒,腦子短路,不僅不生氣,還一臉風情的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是胡攪蠻纏,不僅胡攪蠻纏,還專挑你這樣的玉面書生,你是不是怕了?”
馮景覓忘了岑旭怎麼回答的,只記得他的臉又黑又臭。
岑旭有潔癖,很討厭喝醉酒的女人。
馮景覓剛給他做秘書的時候,第一次應酬完上他的車,他竟然扔過來一團酒精溼巾,然後說:“擦擦手,擦兩遍。”
馮景覓當時抱著黑色的單肩包,看著扔腿上的溼巾,愣了足足有一分鐘那麼久。
當一個男人比女人活得還乾淨、精緻的時候,女人也只有尷尬的份兒。
回到家裡說什麼也不想再去上班,她實在覺得跟一個有潔癖症的老闆相處太難伺候,當然內心深處其實是覺得自尊心受到打擊,他怎麼可以嫌棄她手髒。
當然最後馮景覓沒辭職,因為那個時候沒什麼經驗閱歷,如果不是岑旭看在他母親的顏面上,大概也不會讓一個沒什麼能力的人做他的秘書,而且開那麼豐厚的薪水。
不過後來不知道怎麼回事,稀裡糊塗的,她就跟自己的老闆發展到跨越雷池的程度。
不過讓一個潔癖的,對女人很挑剔的男人對自己有感覺,從某些方面,是不是也是對自身魅力的認可?
***
此刻兩人沉默數秒。
馮景覓動了動眼皮子,回看他。
姿勢是妖精一樣的姿勢,眼眸卻是水洗一般清澈的眼眸。
岑旭看她一眼,語氣有些淡漠:“戒指有些眼熟,怎麼沒扔?我記得你說過,看見我送的任何東西都沒興趣。”
她抿唇,輕飄飄道:“是想扔了的,但是呢,任何尊嚴在金錢面前都不值一提。”
“尊嚴?那今晚又是什麼原因?” 岑旭輕笑。
“總不能讓你白出房費。”
對方眼神瞬間暗了暗,神色不悅的凝視她。
“你怎麼這麼善解人意?”
“我不善解人意怎麼會讓你得逞。”
“有道理。”
岑旭情緒不明地看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