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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一下,就看到……一張帥臉。
系統: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
譚昭洗了臉從衛生間出來,沒再戴那副黑框眼鏡,反正也睡不著,就將原主的東西都整理了一下,能扔掉的就扔掉,剩下的證件和衣物收攏在行李箱裡。
根據記憶,這個月房租到期,今天已經三十號了,正好是週日學生放假,反正也沒錢續租,譚昭選擇在房東趕他出去前,體面地自己離開。
身背一百三十萬外債,無處可去,手還斷了,怎一個慘字了得。
不過譚昭的心情並不算壞,他推著個小行李箱,饒有興致地沿街走了一圈,中間花了八塊錢吃了一大碗炒米粉,市井煙火氣終於讓他意識到,他終於來到了現代文明社會。
首先,先定了小目標——賺它一百三十萬。
那麼問題來了,怎樣才能來錢快呢?
譚昭走在路上,一直都在琢磨這個問題,因為過於認真,走著走著就走到了一個死衚衕口。
今日陽光甚好,秋高氣爽的,這條衚衕卻因為兩邊樓房太高又靠得太近,顯得幽深而陰暗,更甚至不遠處還傳來了打架的聲音。
更準確來說,應該是單方面毆打。
譚昭看著自己纏著石膏的右手三秒鐘,他是見義勇為呢還是見義勇為呢?
“喂——110嗎?我在XX路口的……”
馮修嵐被打得彎成一顆蝦子的時候,忽然就聽到遠處傳來一把清朗的聲音,更甚至他竟然覺得這個聲音十分得耳熟。
譚昭故意說得大聲,裡面的圍毆的三人又不是聾子,一聽報警,慫得非常快,不過最後跑出來的那個顯然記恨譚昭,故意衝著譚昭的手臂撞過來,譚昭隨意回了人一腳,知道是硬茬子,立刻爬起來麻溜兒地跑了。
“……”好一個“俊傑”啊。
譚昭拉著行李箱往裡走,只看到一個身形清瘦的少年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這校服還挺眼熟,唔,臉也挺眼熟的。
這不是原主教的13班馮修嵐小同學嘛。
“馮同學,還好嗎?”
馮修嵐這才發現剛才救了自己的人,居然是他的班主任:“你……報警了?”
小少年聲音冷硬,像是冬日裡被寒冰白雪包裹著的石頭一樣,譚昭也不在意,乾脆坐在行李箱上,這才搖頭:“沒有。”
“……多謝。”
許久,馮修嵐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往外走,譚昭待人走出去十來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