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資本關係在生息資本形式上的外表化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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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說我可能會受損失,因為我可能既不能支付也不能購買,是不行的。如果這種說法能夠成立,那就是從偶然生出必然,就是無中生有,就是從未必會有的東西生出確實會有的東西。這種高利貸,要不了幾年,不就會把整個世界吞掉了嗎?……貸出者必須得到賠償,這種情況是一種偶然的不幸,是不以他本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在這種交易中情況卻不是這樣,而是正好相反,人們總是費盡心機編造損失,讓貧苦的鄰人來賠償,企圖以此為生和發財致富,靠別人的勞動、憂患、危險和損失而使自己過著驕奢淫逸和榮華富貴的生活。我坐在火爐旁邊,讓我的100古爾登在國內為我搜集錢財。因為這是貸放出去的貨幣,所以終歸要儲存在我的錢袋裡,沒有任何危險,一點也不用擔憂。朋友啊,誰不樂意這樣做呢?”馬·路德《給牧師們的諭示:講道時要反對高利貸》1540年維登堡版
關於資本是一種會自行再生產、會在再生產中自行增殖的價值,它由於天生的屬性,——也就是經院哲學家所說的隱藏的質,——是一種永遠保持、永遠增長的價值,這種觀念,曾經使普萊斯博士生出許多荒誕無稽的幻想。它們已經遠遠超過鍊金術士的幻想。對於這些幻想,皮特深信不疑,並且,他在制訂還債基金的條例時,把這些幻想當作他的財政政策的基礎。
“生複利的錢,起初增長得很慢,以後就不斷加快,過了一段時期之後,其速度就超出任何想象。一一個便士,在耶穌降生那一年以5%的複利放出,到現在會增長成一個比15000萬個純金地球還要大的數目。可是如果以單利放出,在同樣長的時間裡,它至多隻能變成7先令4 1/2便士。直到現在,我們的政府寧可用後一種方法而不用前一種方法來理財。”【理查·普萊斯《關於國債問題告公眾書》1772年倫敦版[第19頁]。他說得天真可笑:“我們必須用單利來借錢,以便用複利來使它增殖。”見羅·漢密爾頓《關於大不列顛國債的產生和發展的研究》1814年愛丁堡增訂第2版[第133頁]按照這種說法,借錢對私人來說也成了致富的最可靠的手段。但是,如果我按5%的年息借到比如說100鎊,我就必須在年終支付5鎊,假定這個借款繼續一萬萬年,那我在這個期間每年總是隻有100鎊可以貸放出去,並且每年同樣要支付5鎊。這樣一來,我永遠不可能借入100鎊,再貸出105鎊。我靠什麼來支付這5%的利息呢?只有靠新的借入;如果說的是國家,那就是靠課稅。如果是產業資本家借錢,他就能夠在例如15%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