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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細細思索這其中的破綻之處,以便找出可以反駁的理由,但是首先對於古代審案的一些基本步驟和證據構成一竅不通;二來對方的設計極為巧妙,借秦大郎之手汙衊他人,偏偏又死無對證,況且他們控告的只是逼人至死之罪,卻並未汙衊為殺人之罪,在證據上這份遺書足以治罪,而無需另尋人證物證來佐證。
蘇錦忽然明白這些人的心機艱深狠烈之處:仵作將屍體定性為自殺,這是蘇錦最為懷疑的一點,在蘇錦看來秦大郎十之八九是為商會滅口;但之所以被定為自殺,是因為若是定性他殺,而證據不足的話,以謀殺之罪加諸於蘇錦之身最後會不了了之,反倒落下一樁懸案需要知府衙門處理。
到時候衙門查也不是不查也不是,若是查了,兇手就在商會,如何處理?若是不查,懸案未決既影響府衙聲譽亦平息不了輿論,反倒將自己置於兩難之境;所以他們才退而求其次,定性為投水自盡,然後再安上一個為人逼迫之死的罪名,可謂是煞費苦心。
緣由是理清楚了,反駁可不容易,既然商會和府衙聯手,想必是志在必得;此次自己的處境將會萬分的艱險,言語間稍有不慎,將會為人以柄,便如蛛絲般一層層纏繞上身,脫身不得;而且目前還未到魚死網破的時候,自己也不能就因目前窘境便將疤臉黑七這件案子抖出來,到那時商會和知府大人死不死不知道,自己可就徹底完蛋了。
蘇錦思緒奔騰躊躇難決,朱世庸哪容他在這裡拖延時間,眯著小眼大聲逼問道:“犯民蘇錦,爾罪行敗露,諒你也無話可說,你這等奸商刁民,在我廬州府一日便如白璧之瑕、米中之稗;為一己之私逼人性命,天理國法世情皆不容你,本府現在宣判,依大宋刑統十惡之六判罪民蘇錦刺配流放……”
朱世庸一連串的判詞尚未說完,只聽有人高聲道:“且慢!”
眾人循聲望去,只見堂外圍觀眾人中緩緩踱出兩人,一位是個身材中等的灰袍中年人,另一位是個青衣長袍的老者;那中年人取下頭上遮陽的竹笠,眾人這才看清他的長相,只見那人兩道濃眉,白淨臉色,滿臉的嚴肅,抿著的嘴角邊帶著一絲憤怒的冷笑。
眾人誰不識得他,這便是廬州城的名人,為盡孝道辭官在家侍奉父母十年的包拯包大人。
晏碧雲眼睛一亮,一句“包大人……”尚未出口便被硬生生的嚥了下去,包拯掃了晏碧雲一眼,微微點頭;原來他們早已相識,包拯便是經晏殊舉薦,這次方能升任端州知府之職,和晏碧雲有過數面之緣;包拯雖不因晏殊舉薦